新闻宣传工作是生产力资源,具有外树形象,内聚力量,凝聚人心,教育群众,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服从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闻宣传工作小组
组 长:欧阳玲(委员、宣传员)
副组长:周子荣(副)
二、目标任务
1、各村每年向新闻宣传工作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6条以上,全年完成6条的年终考评得满分,否则每少一篇扣0.1分。
2、新闻宣传工作小组成员每年在《今日安福》或《新安福》上稿2篇,县网2篇,《安福手机报》3篇,每年上稿《井冈山报》或《江西日报》一篇。
三、上稿奖励标准
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上稿奖10000元/篇。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头版头条上稿奖3000元/篇,版面头条上稿奖1500元/篇,头版普通稿件奖1000元/篇,它版普通稿件奖500元/篇。
3、《江西日报》头版头条(含头版1500字以上稿件)上稿合署稿奖1200元/篇,单稿奖2400元/篇;版面头条稿件合署稿奖800元/篇,单稿奖1600元/篇;头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400元/篇,单稿奖800元/篇;它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200元/篇,单稿奖400元/篇。
4、《井冈山报》头版头条上稿合署稿奖400元/篇,单稿奖800元/篇;版面头条(含头版1000字以上稿件)合署稿奖200元/篇,单稿奖400元/篇;头版普通新闻合署稿奖150元/篇,单稿奖220元/篇;它版普通新闻合署稿奖120元/篇,单稿奖180元/篇。
5、《安福报》头版头条合署稿奖100元/篇,单稿奖200元/篇;头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80元/篇,单稿奖150元/篇;它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40元/篇,单稿奖80元/篇。
6、安福网、安福手机报上稿合署稿奖30元/篇,单稿奖60元/篇。
7、合署稿指占乡镇考评分值的一半,单稿指占乡镇考评分值的全分。宣传报道小组成员在完成县里下达任务范围之内的稿件,按80%的奖励标准执行,超出任务完成部分,按基本奖励方案奖励。
四、奖励兑现办法
1、计奖稿件都应将真实、有效凭证(如整张样报、用稿通知单原件等)及时上报镇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则以办公室统计的为准进行奖励。
2、采取按半年一次兑现的方式,半年进行一次上稿情况汇总。
3、出现严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纪律,受到查处和通报批评的,或因撰写虚假失实新闻报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奖励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