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故县村(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丁三明(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甲方兴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议后,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作为今后施工工程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点:故县三公里处
三、施工范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价:贰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额垫款。
八、施工期限:两个月
九、本工程不能转让,否则没收押金,终止合同。
十、劳保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马金龙同志为现场施工代表,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代表现场鉴后,凭通知才能施工,并做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车辆通行及补偿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结束后,所有道路、农田、必须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第二年洪水考验方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一份,镇水利工作站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
4设计工程范围: 室内装修设计(不含结构设计)
二、设计时间
1 设计限期:
设计限期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乙方交付全套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 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定金,总设计费的30%。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构思(包括平面功能定位图,及一些设计概念图思想)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第二期设计费用,总设计费的30%。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四维空间动态浏览、体验”(详细装修设计方案是在笔记本电脑中讨论,修改确认)
(3)甲方确认四维空间立体设计方案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用,总设计费的30%。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开始制作四十张左右效果图,一部验收设计效果MTV电影,施工用的总体设计尺寸图。
(4)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造价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完工后甲方满意十天内支付第四期设计费,总设计费10%的设计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更变。甲方更变设计委托事项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程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内容。
5、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设计。
6、甲方确认设计图后,乙方设计师应按约定陪甲方选取施工材料;甲方工地开工后,乙方设计师应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到现场,解决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问题(包括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设计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整。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按设计总额的30%计算)
(2)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设计费总额的30%);
(3)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设计费总额30%)
(4)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竣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5)工程完工甲方满意后十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设计费,即 人民币 元。(10%设计费总额);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迟延履行合同。按每日30元予以处罚。
2、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2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4、 乙方在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意做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六、合同效力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法人应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设计竣工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元/㎡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________㎡×________元/ ㎡计取,设计费总计________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________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 元后,乙方在__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即________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______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____张,总计____________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__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__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________________人民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乙方名称(盖章):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计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2、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处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份,发包人__份,设计人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______
住所:____住所:______
邮政编码: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__
银行帐号:____银行帐号: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萤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砖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砖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证意见:
(盖章)
经办人:
鉴证日期: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 监制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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