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SY BGP·G0211-2007
代替 Q/SY BGP·G0211-2002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2007-11-15 发布
2007-11-30 实施
布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发
Q/SY BGP·G0211-2007
目 次
前 言 .............................................................................. 1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职责 ................................................................................ 1 4 护品采购 ............................................................................ 2 5 护品配发 ............................................................................ 2 6 配备标准 ............................................................................ 3 7 检查与检测 .......................................................................... 3 8 回收与处理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 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 12
I
Q/SY BGP·G0211-2007
前
言
本标准代替Q/SY BGP·G0211-2002《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本标准与 Q/SY BGP·G0211-200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变更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 配备规定》;
——取消了“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市场准入证”; ——取消了“护品费用结算的要求”;
——“质量安全卫生环保部”变更为“安全卫生环保部”;
——增加了术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见2.2、2.3); ——对术语“公司统管护品”重新进行了定义(见4.5); ——增加了公司设备物资部的职责和权限(见5.2);
——对公司所属单位安全卫生环保部门和物资供应中心的权限、职责进行了修改(见5.3、5.4); ——增加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要求(见6.2.2);
——用“员工HSE档案手册”中的个人主要劳保发放记录代替劳保卡片(见6.3);
——取消了对公司非统管护品的具体要求,对工种和护品配备标准进行了调整(见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卫生环保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进军、孙法佩、李识宇、郭红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SY BGP·G0211-2002。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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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管护品管理的职 责、采购、配发、检查、检测、回收与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劳动防护用品
指配发给员工在工作中应随身穿(佩)戴,以免遭受或减轻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用 品,简称“护品”。 2.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简称“特种护品”。 2.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 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 2.4
防护功能
指护品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2.5
统管护品
指公司统一管理、采购、配备、标识的护品,包括各种鞋、服装和防静电类护品、安全帽、护目 镜等特种护品,以及主管部门认为应统一管理的其它护品。 2.6
非统管护品
指允许各单位自行管理、采购、配备的护品,包括手套、毛巾、肥皂、耳罩、套袖、围裙、护膝 和蚊帐等护品。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卫生环保部
a) 是公司护品管理的主管部门;
b) 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护品管理的、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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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制定护品的配备标准和管理制度;
d) 负责审定护品的品种、质料、款式、颜色、性能和标识; e) 参与对进入公司护品市场供方的资质审查; f) 负责特殊护品和新增工种护品配备标准的审批。 3.2 公司设备物资部
a) 负责进入公司护品市场供方的资质审查管理; b) 负责供方资信评价和动态管理。 3.3 物资供应中心
a) 按需求单位的采购计划组织统管护品的采购,并负责护品的验收、仓储、调拨、配送; b) 负责公司机关非统管护品的采购、验收、仓储和供应; c) 对采购护品的质量负责。 3.4 公司所属单位安全卫生环保部门 a)
是本单位护品管理的主管部门; b) 负责审批护品配备计划;
c) 监督、检查护品的配备和使用; d) 负责护品有关信息的收集、反馈。 3.5 需求单位
a) 提出护品需求计划,经所在单位安全卫生环保部门审批后报相应的物资供应分中心; b) 负责护品的验收、发放(补发)、登记和使用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c) 负责护品使用的现场监督、检查。 3.6 工会
各级工会负责护品管理的监督工作,维护员工依法享受护品的权利。
4 护品采购
4.1 护品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采购,当名录所列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要或出现其他 特殊情况无法在准入供应商范围内采购时,采购单位应报设备物资部作紧急认证,经设备物资部按公 司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对供应商审查合格后,方可采购。
4.2 采购国家规定实行特许经营的特种护品,应在具有相应特许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特种护品 目录见附录B。
4.3 不应采购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特种护品。 4.4 物资供应中心应对采购的护品进行验收。
4.5 急需、少量的护品需紧急采购时,应报公司安全卫生环保部批准后实施。
5 护品配发
5.1 为员工提供的护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不应超过使用期限。 5.2 使用单位应对护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配发给员工。
5.3 实行护品卡片记录制度,发放护品时,领取人应持员工 HSE 档案手册,经发放单位填写员工HSE 档案手册中的个人主要劳保发放记录后方可领取。 5.4 新入厂员工上岗前应配发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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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分配到生产岗位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所在实习单位按实习工种的标准配发护品,实习期 满转正后,改变工种的,按新工种标准配发。
5.6 非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监督、访问、参观等,应由作业单位配发所需护品。 5.7 调岗人员应按新岗位配发护品;离岗六个月以上人员应延长其护品换发时间;离岗人员,停止配 发护品。
5.8 员工调动,需持调令和员工 HSE 档案手册,在调入单位安全卫生环保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工种 变更时,除特种护品外,其它护品应按新老工种使用年限较长的计算,期满后再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5.9 初次配发护品时,单工服、防静电袜应双份配发。
5.10 对因公造成损失的护品,如抢险救灾、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经单位领导审批,应给予更换或 补发;对非因公造成护品损失的,按护品使用年限,折价后补发。 5.11 因作业环境特殊,生产中护品损耗快,确需补发的,应及时补发。
5.12 凡一年内有两个不同施工地区的或工种变更的,可按较高的标准发放护品,原发护品不到更换 期限的应延长使用期。
5.13 使用单位应建立护品管理台账,并报所在单位安全卫生环保部门。公司直属单位安全卫生环保 部门应建立本单位的护品管理台账。
5.14 不应事后补发护品,不应将护品折合成钱物发放或由员工个人自购。
6 配备标准
6.1 护品按工种配发,同一地区、同一工种配发相同护品,护品配备标准见附录 A。
6.2 附录 A 所规定的配备标准为常规配备标准,当作业环境、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根据实 际增配所需护品。
6.3 凡享受国家统一制服或其他有关部门统一着装的不应重复发放相应护品。 6.4 各单位新增工种时,应向公司安全卫生环保部申报。
7 检查与检测
7.1 各单位在组织项目开工验收、HSE 检查时应同时对护品的配发、穿(佩)戴、报废等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应纠正。
7.2 使用单位应对需定期检测的护品及时送检,不得使用到期而未经检测的护品。 7.3 需检测的服装类护品,由采购单位组织实施。
8 回收与处理
对被放射性物质、高毒和高致病物质污染的护品,由单位集中管理,到期后统一回收处理,本单 位安全卫生环保部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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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员工个人劳动
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表 A.1 给出了 A、B 类地区夏季和 C 类地区施工物探队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 表 A.2 给出了 A 类地区冬季施工物探队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 表 A.3 给出了 B 类地区冬季施工物探队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 表 A.4 给出了机关、后勤辅助等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表。 表 A.5 给出了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表 A.6 给出了区类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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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5 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cc ff hj ny cj zw 防穿刺 防水 焊接护目 耐油 防冲击 防紫外线 fh fy jd ff jf zr 防寒 防异物 防静电 防辐射 胶面防砸 阻燃耐高温 fha fz jy fc sj 防滑 防砸 绝缘 防尘 耐酸碱 表 A.6 区类划分表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 A 类 地 区 青海 甘肃 陕西 宁夏 山西 河北坝上地区 四川阿坝地区 河南 河北 重庆 四川 云南 湖北 C 湖南 贵州 江西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上海 浙江 类 地 区 B 类 地 区 北京 天津 山东 江苏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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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 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 防酸工作服 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 防静电鞋、导电鞋 防刺穿鞋 胶面防砸安全靴 电绝缘鞋 耐酸碱皮鞋 耐酸碱胶靴 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
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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