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是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高为297毫米、宽为210毫米(即A4复印纸大小)纸张竖排。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申报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要严格按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当年申报通知的要求报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编号》由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
《主要完成单位》指申报项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主要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应与申报书第7页“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顺序排列一致。
《推荐单位》组织本地、本部门企事业申报的部门或单位。 《项目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即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其他国家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基金; 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位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I.其他: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的项目等;
《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申报项目的基本材料,应按申报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及应用推广情况,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按照《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规定的栏目内容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
1、《立项背景》应简明扼要地概述申报项目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是评价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不应采取见某某附件的表达形式。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纸页不敷,可另增页。
3、《发现、发明及创新点》
应详细填写实施的范围、规模和已达到的效果,简明阐述预期效果和对专业技术发展所起的作用意义等。包括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简化工艺过程、节省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
4、保密要点
《保密要点》简要填写该项目的关键机密部分。要求不超过100个汉字。 5、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已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社会公益项目可以不填此栏。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做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社会公益类项目可以不填此栏。要求不超过200个汉字。
6、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要求不超过200个汉字。
四、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是评价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应在“对本项目主要技术贡献”一栏中,如实写明本人对项目《主要技术创新点》(或《主要技术发明点》)栏中所列创造性技术内容作出的独创性贡献。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每人填写一页,按照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与申报书第1页“主要完成人”栏目相对应。本表如不够可自行复制。
五、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申报项目所列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在“对本项目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贡献”一栏中,如实地写明本单位对推荐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要求不超过600个汉字。
“单位性质”分为:A.研究院所;B.学校;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E.国有企业;F.民营企业;G.其他。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要填写清楚,便于在材料审查、项目评审及奖励证书领取等有关事项的通信联系。
六、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确认申报材料属实,并在申报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要求不超过600个汉字。
应根据推荐项目技术创新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和应用情况,写明申报理由和建议等级。
七、附件目录
1.《技术评价证明》指申报项目提交的技术鉴定证书、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的目录。
2.《应用证明》指申报项目已提供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应用证明的应用单位目录,要求如实填写各栏目内容。其内容应包括应用单位名称、应用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应用的起始时间、应用的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原则上应证明该项目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并应由出具应用证明的单位加盖公章。要求不超过1600字。
3.《科技查新报告》指由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据的“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4.《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专利号填到第1页“申请专利情况”栏中。
5.《其他证明》指说明该成果水平的上述证明以外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