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例外)放行管理办法
2012-XX -10发布 2012-XX-15实施
XXX质量部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是XXX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PD/WLGH 8.2·05-2012(0/A)《产
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支持性文件,目的在于规定在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产品时的相关程序,以便在发现放行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实现对该产品的追溯。
本文件由XXX提出。
本文件由XXX质量部归口管理。 本文件由XXX质量部负责组织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1 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急需的来不及检验的采购物料或区域工厂生产的半成品的紧急(例外)放行控制程序。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服务提供全过程。 2 术语(略) 3 职责
3.1物资部采购业务员负责采购物料放行产品的放行申请和跟踪。
3.2生产部门负责自制产品的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和跟踪,负责紧急(例外)放行产品及其组成产品在实现过程中的标识和监控工作。
3.3质量部负责对紧急例外放行进行审核管理,安全件的放行由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申请对象
4.1.1生产过程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来不及检验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急需件。 4.1.2 采购物料中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来不及检验或未完成检验的特急件。 4.2 流程(见附件一)
4.2.1 由生产部门或采购业务员根据生产情况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报告单》,一式四份。标识、跟踪负责人由申请部门指定,并在申请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4.2.2 将填写好的《紧急(例外)放行申请报告单》交检验员核实,签字后交质量部审核。 4.2.3 经质量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放行,意见不同由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审核。 4.2.4 《紧急(例外)放行申请报告单》的传递由申请部门负责。 4.3 过程控制
4.3.1紧急(例外)放行的产品由申请人按PD/WLGH 7.5·06-2012(0/A)《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填写《可追溯随行卡》,使该放行产品在流转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追回。
4.3.2紧急(例外)放行产品必须做好标识,明显标明其紧急(例外)放行状态,紧急(例外)放行产品不得与其他产品混放,并由申请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跟踪。
4.3.3 过程检验员必须对放行产品做好记录,并根据紧急(例外)放行申请报告单上的审批结果执行。 4.3.4 在流转中使用部门或检验员发现紧急(例外)放行产品存在不符合项,影响质量时,必须立即将信息传递给质量部或放行产品的跟踪负责人,由放行产品跟踪负责人追回所有的紧急(例外)放行产品或及其装配组件并进行隔离,按不合格品标识。
4.3.5 所有紧急(例外)放行的产品进入放行时,检验员应尽快对该产品进行检验,发现放行产品存在不合格项要及时对放行产品实施追回,追回的产品按PD/WLGH 8.3·01-2012(0/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追回工作须得到质量部负责人认可并在相应的《可追溯随行卡》上签字确认,以保证追回工作的有效性。
4.3.6当放行产品经检验合格后,紧急(例外)放行中止或终止,紧急(例外)放行产品跟踪负责人在相应的《可追溯随行卡》上填写跟踪结果记录。
4.3.7紧急(例外)放行产品或产品中有紧急(例外)放行组件的产品,最终送检必须附《可追溯随行卡》,否则最终检验员应拒检。
4.4紧急(例外)放行产品检验完成前,放行产品及其组件不允许发运,并保持隔离和标识状态,以防止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出厂情况。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PD/WLGH 7.5·06-2012(0/A)《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2 PD/WLGH 8.3·01-2012(0/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表06C·20-01《紧急(例外)放行申请报告单》
附件一:
紧急(例外)放行过程流程图
开始 采购业务员 放行申请 放行申请 生产部门 中止 N 审批 Y 审批 质量部 检验员 安全件 进行产品检验 N Y 主管产品质量副总经理 生产工段 物料进入生产过程,进行标识、跟踪 生产工段 加工、制造过程发现不合格 生产工段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N 对检验结果进行认 定 Y 检验员 解除紧急例外放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