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1、 休息时间【中午12:40——13:30(夏季为14:30),晚上熄灯铃响后】确保学生在宿舍内休息,做到无宿管员批准的(以假条为准)室外活动学生零发生;
2、 休息时间确保宿舍内安静,不吵闹。
3、 休息时间保证学生人数,清楚缺勤学生去向(以班主任假条为准),杜绝休息时间学生外出玩耍、上网现象的发生,如发现有不清楚去向的缺勤学生,须在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查清该生去向;
4、 休息时间在宿舍加强巡查,发现学生矛盾问题及隐患及时处理,必要时联系问题学生班主任及保卫科、值班科室处理、解决,坚决杜绝在宿舍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5、 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宿舍,坚决杜绝校外人员在校内。一旦发现有校外人员在校内留宿,须立即将其驱离(必要时找保卫科和值班科室);
6、 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化解,确保学生在宿舍内的安全。
7、 对宿舍内电路、电器、消防器材、应急灯等设施及时维护与维修,发现有有损坏不能再使用者,及时联系后勤处更换;
8、 上课时间、放假时间须锁好宿舍楼大门,防止物品丢失或遭破坏;同时,督促各宿舍锁好门窗;
9、 时刻做好安全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地震、火灾等重大灾情,须立即打开各安全疏散通道,并立即组织学生按秩序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