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管理补贴办法
一、背景
为了促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鼓励和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职称评审工作,本单位制定了本职称管理补贴办法。
二、补贴对象
本单位在职的所有教职工。 三、补贴标准
本单位在职的教职工职称评审通过后,一次性补贴如下金额:
• 高级职称补贴5000元; • 中级职称补贴3000元; • 初级职称补贴2000元。
四、申领时间
教职工职称评审通过后,申领职称管理补贴的时间为评定结果公示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
五、申领条件
• 获得高、中、初级职称;
• 工龄满 1 年以上; • 得到评审通过结果。
六、申领材料
申请职称管理补贴的教职工应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 有效身份证明;
• 评审通过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 个人工资卡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领流程 申领流程如下:
1. 2. 3.
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以上申请材料; 至人事处领取职称管理补贴申请表;
教职工将职称管理补贴申请表填写完整,附上相应的申请
材料,交至人事处;
4. 5.
人事处审核申请材料无误后,将申请材料交至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核实申请材料无误后,审批职称管理补贴申请,
并将符合要求的教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及申请金额录入财务系统;
6.
会计部门负责将职称管理补贴发放至符合要求的教职工工
资卡上。
八、其他说明
1.
教职工通过虚假、欺骗手段获得职称管理补贴,一经查实
将追回已发放金额,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教职工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补贴的,可在规定时间
后同时提交申请材料,但最晚不得超过 30 个工作日;
3.
教职工因辞职、退休、调离等原因不再是本单位员工的,
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职称管理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九、生效时间
本文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职称管理补贴办法相关内容说明,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凭借自身实力提升职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