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ect Management 括标投标与运 连设譬理2O1 0 多!塑 ,垦箜 塑 鹦 衙 赛曾四阃固朐羼 王桂荣 276800) (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山东 日照摘要:评标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评标专家的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评标工作质量。文章归纳了专家 在评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产生原因,并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104(2010)04—0035—03 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是 专家,往往在其所在单位也是业务骨干,工作量大, 很少有时间能参加评标。再加上我们为了评标的保密 起见,一般都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通知评委,通知到 达时间短,评委来不及处理手头工作,为评标合理安 排时间,我们只能请一些知识老化,退休在家的老专 家。 保证招标活动成功的关键。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中 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法律意识等因素直 接影响评标工作质量,关系到工程招标评标工作能否 实现公平公正,如何管理好评标专家充分发挥评标专 家的专长,主观能动性,尤为重要。本文归纳了专家 在评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 原因,并提出笔者认为可行的对策。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专家不专 一三是专家库内的专家成员在其工作领域或专业内 虽是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人员,但一部分人对有关招 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各行业众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了解不深。常常因此造成一些工作上的失 误。如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时,有的评标专家对 如何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 有合法有效的投标资料,一时无法确定,在评标会议 上争议较大。 1.2部分评标专家缺乏责任心,职业道德水平不高 是有些专家所从事的专业与评标专业不符。只 是有专家管理办法要求的评标专家相关的证书,如职 称,注册师等,却不从事与证书相一致的职业,造成 实际工作与评审专业不符,名不副实,导致不能科学 评标。 二是评标专家老龄化。一些年富力强、专业水 平高的专家,很少能够来参加评标。业务能力强的 在评标过程中,不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招 标文件的实质,看到投标文件较多时,不仔细审查投 为主,组织监理工程师参编撰写,经过试讲修改再 定稿,课时以一周56学时为宜,结业考试以答辩为 主,答辩题目现场抽签选定,改变以往只靠老师出标 抢任务,相互压价,进而造成监理招投标市场混乱无 序。 我认为,为了繁荣监理市场,得亮剑。先从 准答案,学员死记硬背,答卷雷同的弊端。 4抑制监理招投标市场价格混乱要靠亮剑 招投标代理机构做起,编制项目招投标文件就明确规 定,经济标必须使用全国统一标准(即670号文),如 监理费价格问题一直困扰着监理市场,价格混 乱到底谁出面才能抑制。单靠自律和行业制约都不是 不使用统一标准,一律视为废标,不受理标书,不准 参加评标会议,工商部门不予鉴证,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不予审批。 收稿日期:2010.01—07 作者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08号 良策,依靠亮剑才是唯一的。2007年国家发改 委、建设部联合发布了670号文,这是继1992年以 来历经15年上下努力,多方呼吁才出台的监理费全 国统一标准。幅度虽提高不少,来之不易,可就是执 行不畅通,业主即开发商不愿执行,企业问为了争 乏设笙理2叭。年第4期(总第1 3《)瓢 拓标投标与造价 标书,草率行事不负责任。更有甚者,出现计分不符 的低级错误。再是以评审为由,任意使用自由裁 量权,拒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或监督人的解释和提 醒,在一些细微偏差上吹毛求疵,任意废标。分析原 因有三: 一是评标专家隶属各单位、各行各业,属业余 行为。评标只是他们的副业,有空就来,没空可以 不来。有兴趣就来,没兴趣就不来。有的专家一听评 标时间长,地址远就会推辞。这样既不会影响他的行 政级别的调整,也不影响职称的评定。过于宽松的环 境,容易使专家放任自流,放松对自己的职业道德要 求。 二是问责不够严厉,权利与责任不对等。法律规 定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如何承担个人责任, 没有具体实施办法,实际操作中很难。评标专家掌握 着投标人是否中标的生杀大权,却不须承担相应的责 任。即使面对质疑和投诉,专家也不会为此承担责 任,顶多是清除专家库,对专家来说参与不参与都是 无所谓,专家的违规成本低。纵观所有关于专家管理 的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不规范行为很少有实质性 的处罚,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也仅仅是通报批评,取 消评标专家资格。换句话说我国的专家还属于无责评 审,监督不明确,处罚不明确,是造成专家缺乏责任 心的重要原因。 三是评标时间短。因为评标工作对评标专家来说 都是突发的,即时的,评标专家事先对项目根本不了 解。一般的评标工作也就是半天时间,让评委在短时 间内阅读招标文件,吃透评标办法,并阅读大量的投 标文件,作出科学合理评价也确实勉为其难。 1.3专家评审的执行尺度难把握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要求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 受任何干扰,、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由于每个 工程项目一般都涉及商务和技术两大部分的评审。在 评审过程中要求评标专家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 业知识,而且需要具有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但在当 前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的情况下,评审对专家的 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评审不严,评委之 间相互影响,招标人或个别权威对结果影响较大。独 立评审过严,技术专家不懂商务,经济、法律专家不 懂技术,不同评委问的评审意见相差很大。 1.4 对倾向性评审结果不在乎、任意夸大自由裁量 权 对一些投标人之间综合水平相差不大的项目,一 个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评审可能影响到中标结果。个别 评标专家被发现评审结果有明显倾向时,一点都不在 乎,竟然称倾向性评审是评标专家的权利。管理办法 只规定专家应评审,自己对评审结果负责,造成 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过 程中的作用未明确,对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好评价,导致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缺 失。 2相应的对策 2.1 严格把关专家入库环节 评标专家入库时不仅要对是否满足评标专家管理 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把关,而且需要对相关专家 的从业背景、工作经历、业内人员的反应等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必要时还应了解以前参加社会招标的评审 经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及时吸收入库,淘汰知 识老化、不了解市场变化及年龄偏大的专家。树立长 期建设、动态管理的理念,及时吐故纳新。 2.2专家合理搭配,寻求商务与技术兼容 目前评标专家库中大多为技术类专家,在评审过 程中有时对投标书中的商务、法律部分把握不住。为 了保证对投标人的公正评价,建议在专家库中单独设 立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以便对评审现场中出现的 商务、法律方面的问题作出权威性的解释,避免因类 似问题造成投标人不必要的质疑。在抽取专家时兼顾 法律、经济与技术专业相结合,可以避免评审过程中 出现盲点,使评审更为公正。 2.3建立评标专家优胜劣汰制度 一是建立专家资信档案。根据各位评审专家在评 标现场的表现,就其水平、经验、能力、公正性作出 评价,并记录在案。对资信好的专家,可以在咨询、 验收等过程中多次邀请,对于资信一般的专家采取少 请或不请的措施,特别是对在评标过程中有不公正或 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反应并上报,清除出专家库。二是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评标专家都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 和实践经验,但对招投标法规未必熟悉,针对这 种情况要加强对专家的法律培训。同时要加强对专家 的思想道德教育,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每年度对专家 进行不定期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方能继续留用。三 是建立问责与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透明评标,评标前 让专家明确自己的责任。面对质疑或投诉,要求专家 要为自己的行为给出合理的解释,包括解释自己的打 分理由。如果有违法违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损失均 须追究相应的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细化违规处罚 情形,并配备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权利与义务相对 等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