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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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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2 第二章 评标办法......................................18 第三章 合同文件......................................23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23 第五章 标文件商务标格式..............................2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36 第七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1 第八章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49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长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长春威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聪科大酒店项目”实施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长春威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聪科大酒店项目 2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 7 计划工期: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28日,共330天(日历日) 8 资金来源:部分国家补贴,部分自筹,并已落实。 资质等级及资格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 9 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0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1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2 工程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建筑【2008】881号文)。 13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天(日历日)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14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现金或汇票,投标人最迟应在2014年1月7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 15 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及投标答疑:不进行集中踏勘,可自行踏勘。 1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申请人提交任何替代方案 投标人应按下述要求,递交包括书面文本和电子标书两种形式的投标文件: A. 投标文件文本文件份数: 技术标、资信标和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17 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 B. 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份数(须与正本内容一致,以CD-R光盘形式提交): 技术标、资信标和资格审查文件光盘:2份(两部分内容同刻在一张CD-R光盘上); 商务标光盘:2份(商务标全部投标内容刻在CD-R光盘上);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18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 发售地点:长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 19 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开标室 20 开标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开标室 2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22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中标单位收取。 开标时间:2014年1月10日9:00时 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4项所述。

1.2 本招标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30号令《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领到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并具有承担施工能力和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投标。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

1.4 招标要求

1.4.1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能力。

1.4.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4.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踏勘现场

2.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4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承发包协议及主要条款约定:

4.1本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达到招标文件前附表第4项要求的质量标准,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为准。工程质量如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则全部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4.2 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本文件规定工期竣工的,施工单位应赔偿建设单位由于拖延工期所带来的损失费,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主要的阶段性工期一天,赔偿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赔偿限额为工程造价的5%,拖延工期超过30天,发包人将有权利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施工合同。

4.3 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全部损失,建设单位将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4.4 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所用材料应是合格的产品,还要满足工程的设计要求。所使用材料必须有材料合格证和材质鉴定单据,采购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品牌和投标文件中所注明的相符。施工单位在购置主要材料时,主材的颜色和款式应经建设单位认可方能购置。 4.5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两周内,发包人向施工单位预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按工程进行过程的月进度向施工方支付已完月进度工程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竣工档案移交和结算手续后,发包人向施工单位支付到全部工程款的95%,5%的维修款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无利息)。 4.6竣工结算

4.6.1 核准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6.2 结算时综合单价的调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应按下列方法进行;

4.6.2.1国家对规费和税金作出调整时,未实施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的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4.6.2.2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而发生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及其委派的跟踪审计人员核准后,作为结算依据。 4.7其他有关要求及说明:

4.7.1凡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材料,因此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4.7.2工程施工中,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经建设单位或质检部门提出进行返工的,其全部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4.7.3 施工单位应对本工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4.7.4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包括垃圾清运)、噪声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并制定措施,施工过程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4.7.5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投入,不可挪用,挤占,确保达到长春市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4.7.6本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79号执行。

4.8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管理,由总包单位负责协调管理,明确责任归属。

4.9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期间,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若违反,相关惩罚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件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九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第十章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和辅助资料等所作的要求和规定。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相关证件,或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投标被拒绝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包括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如发现项目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以传真方式提出,随后将原件提交招标人,下同)向招标人提出。 6.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或澄清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来源)。

6.3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

预备会,澄清、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考察现场提出的问题。

6.4解答或澄清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解答或澄清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解答或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5 招标人对投标人所作出的书面解答或澄清文件将同时报送长春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人自己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解释,招标人都可能会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确认。

7.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发给投标人同时报长春市采购中心进行备案。 8、招标文件的解释

8.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和资格审查文件四部分部分组成。 10.2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附录; (2)投标报价说明;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a.间接费、利润和计日工比率表 b.工程量清单总价汇总表; c.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d.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e.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f.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g.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4)量单电子数据报价书;(以CD-R光盘提交的报价书,下同) (5)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

10.3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0.3.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 总体概述;

(2) 施工安装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3)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施工安装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5)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6)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7)关键工序的施工安装技术、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装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8)质量保证措施; (9)各工序的协调措施; (10)安全保证措施;

(11)施工安装现场文明施工的投入和措施; (12)施工安装现场维护措施; (13)施工安装交验后服务措施; …………………

10.4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内容自行编制 10.5投标文件资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该部分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资信标评审内容自行编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根据施工图纸结合施工现场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预算造价按现行定额及省、市有关造价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

11.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预算书中所有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投标预算书中有漏项或少计工程量的子目,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给予调整;多计工程量的子目将扣除。

11.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1.4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1.5投标人的预算造价和招标人的预算标底造价按以上条款编制。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投标人所报投标文件,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包括截止到发放图纸时为止的设计变更)、补充或答疑文件、勘察资料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一旦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将被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图纸、现场情况和其他影响工程施工或费用的因素,并认为已在投标报价和施工方案中作了相应的考虑。

13.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13.3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审查文件一律采用A4纸型编制并进行胶装。全部内容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空行。文字叙述部分的各种附图、附表一律放在后面,可采用A3纸型,将A3纸型折叠成A4纸型,与A4纸型的技术标一起背胶装订。技术标书同时提交与文字内容相同的技术电子标书。

13.4量单电子数据报价书和技术电子标书(CD-R光盘),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投标有效期

14.1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列的日历日内为投标有效期。 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

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数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5.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15.2.1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方式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废标处理。

15.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5.4.2中标后,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5.4.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6.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以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8.2条的规定。

16.2在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时,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递交包括书面标书和电子标书两种形式的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应以CD-R光盘形式提交。

17.2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的书面文本投标文件的全套内容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17.3投标文件加盖的公章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不允许使用投标专用章和小号章(公章上刻有数字编码或号码),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注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资信标和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一册,商务标单独装订成一册。所有投标文件均须胶装,并分别进行包封,且上述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分别包封密封,要求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和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标”字样。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为二包,图示如下:

商务标(含电子光盘)

技术标、资信标和资格审查文件(含电子光盘) 18.2外层包封应标明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8.3内层包封的封口须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外层包封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8.4如果内层、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与标志,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或造成废标的责任,招标人将此投标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并视为无效标予以拒绝。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截止时间为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按上述所述单位和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

19.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由招标人按照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第1有关规定编制、密封、

标注和递交,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根据本投标须知第17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2.2随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提交投标人以下证件原件(表中第须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要求 合格内容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2 证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正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安全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投标人任命书; 注:以上正项目经理及安全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吉备案证书》。 建筑企业施工资质3 项目部配置要求 a、法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的,应提供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 开标会出席人要求 b、受权人出席开标会的,则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2.3开标程序

22.3.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2.3.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22.3.3先由招标人授权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核验各投标单位的有效证件,并由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填写《开标会证件核验情况表》。

22.3.4由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填写《投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表(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

22.3.5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进行:

步骤一:将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放入投标箱暂时封存,开启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CD-R光盘)。

步骤二:宣布休会,通知复会时间,各投标单位在标有复会时间的“复会通知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步骤三: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资格审查、技术标的全部评审工作后进行复会,各投标单位进行复会签到。

步骤四:开启投标箱取出商务标,复会签到,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再次对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投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表(商务标)》。 步骤五:开启商务标进行公开唱标: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对唱标内容签字确认。宣读招标人公布的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 22.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2.5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2.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3、在开标阶段,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废标处理:

23.1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条); 23.2投标文件装订和密封不合格的(见投标须知第13、1); 23.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的(见投标须知第2.1项)

(六)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保密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4.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拒绝。

24.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 评 标

25、资格审查

25.1 本工程的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本须知第3.1项,采用资格后审。 25.1.1 资格后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5.1.2 在正式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内容、标准和评审方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评审、评价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25.1.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如发现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格申请资料存在偏差,则该申请被视为不满意申请,将导致资格后审不能通过。除非这些偏差能得到满意的解释和解答。招标人除在必要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外,将不与投标人进行联系。但评标委员会保留要求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申请书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澄清和核实的权利。

25.2 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方可被接受。 25.3 资格后审的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5.4 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由招标人按照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确认。审查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所谓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其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显着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计价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

26.3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4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或属无效标的或属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

26.5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26.5.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6.5.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6.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6.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须知29.1),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26.9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投标人的量化,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次工程的评分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评标委员会可视细微偏差的性质和重要性程度每出现一次扣减0.5分~1分。

26.10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不清、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算术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召开澄清质询会,在澄清质询会上对投标人进行质询,先以口头形式询问并解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1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过初步评审后,应当对实质上响应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以及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况作出详细书面评审记录。

26.12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中,有下列1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26.12.1 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须知13);

26.12.2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须知16.1);

26.12.3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且没按要求提供新的补充证明(本工程不适用);

26.12.4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6.1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开标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投标须知3.1);

26.12.6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投标须知3.1); 26.12.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未经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或失效的(投标须知3.1);

26.12.8投标人仍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处罚期内的(如有,投标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文件,否则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后果);

26.12.9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

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盖章不合格的(投标须知17);

26.12.11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须知25.1);

26.12.1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设有标底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26.12.13 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可预见费或暂定价格未列入投标文件中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工程不适用);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13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条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时,

经招标人和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继续进行评标;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8、错误的修正

28.1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但不影响评标工作。 29、详细评审

29.1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经过初步评审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应当出具书面评审、评价意见。

29.2 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

评审报价是指按投标报价修正原则,进行调整后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报价。

29.3 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30、评标报告

30.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0.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0.3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招标人。

30.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是标明排列顺序的前三名。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八) 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本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0.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32.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 33、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将中标结果在长春市采购网上公示。

33.2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示期内未收到实名举报的,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3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成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3.4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3.5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4.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4.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36.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4.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完成中标施工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5、履约担保

35.1为使中标人履行合同使工程顺利进行,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履约担保(无条件担保)。合同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格的10%。投标人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所提供的履约担保应符合建筑[2008]127号文件的规定。

35.2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按建市[2008]127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中标价格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九) 其 他

36、其他

36.1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长春威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长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 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号令)、《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长春市第30号令)、《关于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的补充规定》(建筑[2009]2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本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的评标和定标办法如下: 三、评标委员会及及评标纪律

1、本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在开标前24小时内由长春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3、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5、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评标办法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自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作出书面打分记录。 7、评标委员会完成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后,进行合议,各评委向评标委员会宣布本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综合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此作书面记录。

9、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起草书面评标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记录整个评标过程的基本情况,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及推荐经过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

10、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

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因存在回避、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或擅离职守离开评标区的,将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替换的评标专家重新进行评审。

12、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出现争议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的评委以书面形式阐述自己的意见,每位评委对自己作出的结论承担责任。 四、评标程序(评标采用两阶段评审) 一、第一阶段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二)初步评审(见投标须知第26项)

1、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阶段分别对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 3、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资信标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

4、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汇总评委会各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技术标、资信标的评审结果,按技术标评分办法规定计算各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

5、评委会全体成员在技术标、资信标评审汇总表上签字。 二、第二阶段评审程序:

1、对复会后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

3、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的评分结果进行汇总,计算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并按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汇总结果及排序签字确认。 5、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三、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详细评审(满分48分)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按照以下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对经技术标初步审查合格的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分别进行评审和打分,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为所有评委技术标打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1.1 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1)总体概述:(满分4分)

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能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2)施工安装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满分4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需要。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满分3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4)施工安装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满分4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5)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满分4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拟设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合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拟投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资历、经验及业绩能较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6)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满分3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

(7)关键工序的施工安装技术、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装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满分3分):对关键工序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质量保证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8)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满分4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得力。

(9)各工序的协调措施:(满分4分):针对各工序的协调措施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的协调方法正确、清晰。

(10)安全保证措施:(满分4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1)施工安装现场文明施工的投入和措施(满分3分):针对文明施工措施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2)施工安装现场维护措施(满分4分):针对施工现场维护措施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3)施工安装交验后服务措施(满分4分):针对工程交验后服务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能够最大程度达到用户满意。 2、资信标评详细评审:(满分2分):

(1)投标人施工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日期为2011年至今),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业绩按合同个数计算,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3、商务标详细评审(满分50分): 3.1商务标评审说明:

(1)评标委员会根据2008年《长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建筑【2008】1045号)及《关于加强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活动中商务标评审的通知》(吉建招[2005]1号)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 (2) 商务标的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总价、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合计、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价格等内容。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调整报价时,以投标文件投标书中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当投标文件中有调整报价时,以调整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但必须将调整报价的调整内容明细(工程量清单)在调价文件中列出,否则,视调整报价无效,并以投标文件

投标书中的未调整前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

(4)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标进行分析、评价和比较。商务标的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总价、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合计、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合计、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价格和主要材料单价等内容。对投标人所报内容进行识别和检测,评审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报价、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和报价是否合理;施工措施项目报价是否合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定的响应程度及项目组织机构情况。 (5)低于成本的确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审查后认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做废标处理。

(6)不平衡报价的确定:在评定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审查后认为其单价存在不均衡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提供的书面说明进行不均衡报价评审,判断其是否为不均衡报价,当该投标报价被判定为不均衡报价时,且不能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废标处理。 3.2商务标评分(满分50分) (1)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

①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文件经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以下(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且无不平衡报价,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 ② 评标价格:是指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 =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3) 商务标评分标准:

a.当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50分;当评标价格高于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出评标基准价的1%减2分;当评标价格低于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出评标基准价的1%减1分;中间值采取插值法保留两位小数,减完为止。 b. 在评标中不考虑调价因素。

c.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或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利益变化、偏离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均不予考虑。

4、不诚信行为等级记录情况减分标准【具体见[吉财采〔2011〕11号吉财采〔2011〕12号文件]文件】:(投标人如有不诚信行为记录,须如实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否则应承担因此而带来的相关责任)。

一级不诚信行为记录(且在有效期内)扣减总分值的5%;

二级不诚信行为记录(且在有效期内)扣减总分值的7%; 三级不诚信行为记录(且在有效期内)扣减总分值的10%。

C、中标单位的确定

1、投标人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得分合计为该投标人总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评标委员会将按经评审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情况,确定前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按照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3、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获得同等最高得分时,将选择技术标得分较高者为中标单位。

4、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

第三章 合同文件 (略)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附后 2、CD-R光盘另行发放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投标文件内容:商 务 部 分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投 标 函

根据已收到的 号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接受招标单位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条件,有关内容分述如下:

经考察现场并研究 工程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的总价,并按上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实施、完工和维修;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开工日期即: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交付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标准。

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支票)与本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我方同意本投标书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能按此投标书中标。

投标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书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响应内容 备注 1 施工总工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 准 合同价款总额的(10)% 3 预付款 4 误期违约金 (合同价万分之五)元/天 5 误期赔偿费限额 合同价款5% 注:不存在请填写“无”,不得空项。 3、投标报价说明

…………

4、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⑴ 间接费、利润和计日工比率表 ⑵工程量清单总价汇总表; (3)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8)计日工计价表

………………………………

5、量单电子数据报价书(以CD-R光盘提交的报价)

6、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建 设单 位: (全称)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签字、加盖资格章) 审 核: (签字、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

章)

编 制日 期: 年 月 日

间接费、 利润和计日工比率表

工程项目名称: 未计价专业工程 专业 材采管费率 管理费调整系数 公式项规费 目管理费率 费率 利润率 计日工其它人工费: 计日工企业管理费: 计日工规费费率: 计日工利润率: 计日工其它材料费费率: 计日工税率: 第 页 共

工程量清单总价汇总表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表专业工程名称 号 清单计价合计 计价(一)合计 计价(二)合计 总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含税 A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 B总承包服务费(含税) C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D暂列金额项目合计 E计日工计价合计 投标总价(A+B+C+D): 第 页 共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1

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专业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费用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金额 含税总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总价汇总表)【1】+【3】+【5】+【8】 第 页 共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专业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金额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位 计量单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费 其中:规 第 页 共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专业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其 中 序项目 项目名称 号 编码 单位 单价 计量 综合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规费 利润 第 页 共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专业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 算 说 明 金 额 其中:规费 本表合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第 页 共 页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5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专业工程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码 项目编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 额 综合 合价 其中:单价 规费 本表合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第 页 共 页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计日工计价表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类别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本表合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总价汇总表) 第 页 共 页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投标文件内容:技 术 部 分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施工管理资料

1.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表1

数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量 KW 额定功率生产能力 备注 1.2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表2 分包项目 主要内容 估算价格 分包单位名称、地址 分包单位承包过同类工程的情况 1.3 劳动力计划表

表3 单位:人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工种、级别 瓦 工 木 工 钢筋工 (投标单位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应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2、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单位应递交完整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体概述

2、施工安装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施工安装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5、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6、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7、关键工序的施工安装技术、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装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8、质量保证措施 9、各工序的协调措施 10、安全保证措施

11、施工安装现场文明施工的投入和措施 12、施工安装现场维护措施 13、施工安装交验后服务措施 ......

3、工程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个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如有时)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

第七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文件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项目经理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前往参加 工程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 址: 受委托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单位: 住 址:

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 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受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委托单位:(盖章)

委 托 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投标人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 8、书面承诺格式(参考)

我单位郑重承诺:

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为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则全部使用当期“节能产品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9、真诚投标承诺书

长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

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0、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参考)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11、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2年7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3、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属2013年1月1日起新注册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其它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内容自行编制。

第八章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投标文件内容:资 信 标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由投标人依据本文件资信标评审办法中的评分标准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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