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8 号 第 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
(八届三次会议)
提 案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陆亚珍 附议人: 审查意见:
提案内容、建议办法:(两项内容分段写,自行添加A4纸)
农村基层干部是国家庞大行政机器中的末梢神经,面对着广大群众,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党和的形象。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当前,新农村建设正在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据资料显示:2003年至2007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236件1415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587件,占案件总数的42%。可见,涉农职务犯罪已成为职务犯罪的易高发领域和高发点。
近年来,我区在区委区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
难点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1、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有些领导干部认为抓经济建设是硬指标、硬任务,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软任务,因此,没有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应有位置,重部署、轻检查,重发文、轻落实,重学习、轻实践,最终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2、部分村干部以身作则不够,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有损农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3、村务公开不够彻底。如村务公开内容比较笼,给人以“避重就轻”的感觉。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议如下:
1、强化教育、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一是要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二是要利用身边的廉政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从我做起”的主题教育活动。三是以我省那些涉农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为教材,多角度剖析,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的同时,得到警示。四是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2、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镇、村、组三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建立严明的权力运行程序,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民主决策方式。注重制度创新,如针对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和完善征用、租用农民土地等相关制度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
3、强化监督,构建切实有效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机制。按照《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畅通党员群众参与党的监督渠道,形成党员和群众便于监督、敢于监督、乐于监督的格局。创新与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监督机制,推进农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抓好审计监督,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任前、任中和离任审计,强化和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完善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
4、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注重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基层党组织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
法利益,参与、生活腐化堕落案件。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考核办法,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镇区纪委案复„2009‟1号 A
对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陆亚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2008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思想、求真务实、全面履职、创业创新,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惩防体系构建进一步拓展。区委、区出台了《关于构筑惩防体系,打造清廉高效镇海的实施方案(2008-2012年)》,重点推进了工程建设保廉体系、农村基层惩防体系、行业系统惩防体系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制定《镇海区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年中,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听取相关汇报,检查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底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积极拓展廉情预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廉情监测网络,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到基层。
2、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巩固。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监督。大力开展“民声快递”专项活动,去年共受理群众反映件1042件,办结1029件。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对评为市、区级的采取动态管理措施。继续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发挥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作用,拓
展民主听证等民主监督渠道,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创建区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5个、省级1个。
3、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在先的方针。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广大机关干部、领导干部配偶、广大群众),采取区别式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本土廉政文化特色,加强廉政文化圈(带)建设。以“三分钟话廉政”、“廉政家居用品创意大赛”、“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评、全国廉政剪纸大赛、“树正气新风、促勤政廉政”电视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构筑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并且探索公共服务伦理在勤政廉政教育中的运用。
4、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结合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后的整体运作情况,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召开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推进会,对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加快区、镇(街道)、村(社区)审批服务联动工作。加快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作用,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编印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法规文件汇编》,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公共小型项目招投标平台建设,对重要信息实施动态公开,强化网上监管,建立公共小型项目月报制度,加强监管职能部门协调互动。
5、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全区各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纪检小组(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从而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督力量
有效整合,重心下移,确保工作落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管理。建立请示报告等七项制度,加大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考核和干部管理。年底,专职纪检组织负责人集中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并接受工作评议。
二、下步主要工作
2009年,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将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学习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利契机,准确把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抓重点、抓难点、抓热点,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坚持服务发展,保证各项涉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确保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制度落实,推进镇(街道)机构改革、农村基层站所管理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等各项改革的顺利实施。二是建立完善各类涉农制度,确保、省市区强农惠农及时落实。重点关注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社会事业支持等的落实。三是加强资金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资金投入多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关乎民生的扶贫救灾、生活救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健全民主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执行能力,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落实。
2、把握工作重点,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一是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两创建为抓手,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通过民主监督、行风评议等方式,努力使全区党员干部勤政廉洁,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发展和谐。二是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镇(街道)要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小组,对预算、审核、备案等事项监督把关;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财
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等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和促进保值增值的新途径,制定和完善村集体资产转让、租赁以及财产物资登记等制度。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上,完善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和财务预决算制度,加强镇(街道)会计服务委托代理机构建设,不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实施区、镇(街道)、村三级财务管理计算机网络监管体系,发挥镇(街道)内审协会作用,实行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计制度等。三是进一步规范权利运行,完善基层议事决策制度和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积极创新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方式,转变监督理念,由注重结果监督向注重过程监督转变。实施参与式监督、轨迹化监督、实时化监督。镇(街道)将积极探索“政务入村、村务入户”办法,以“明白纸”的形式入村、入户,突出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四是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树立正确导向。五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健全基层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监督机制。健全村两委会联席议事制度,加强相互监督。完善村主要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制度以及述职述廉制度。细化基层干部目标任务考核,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3、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建立区、镇(街道)、主管部门和行政村党组织农村党风廉政建
设监督检查网络,分别对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架构内,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和检查、通报制度,定期交流、分析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在农村贯彻落实情况,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省市区强农惠农落实情况和保障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基层各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探索制定《镇海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科学合理、责任明确、裁量有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制定出台《镇海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探索实施《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区属村级财务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镇(街道)及其农经管理机构、会计委托代理机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财务审批人及其工作人员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行为的,实施责任追究。
感谢您对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镇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4月21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办 联系电话:86279881 联系人:李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