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认真落实晨检、午
检制度,每天开展晨 午检工作时,对幼儿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如有缺勤幼儿,应当即与幼儿家长联系,明确缺勤原因。对幼儿请假,需认真进行登记,掌握幼儿请假原因。
二、 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班主任要认真登记记录进行病因追踪,
及时掌握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如有异常要及时报告给保健医生。
三、 保健医生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
及时进行病因排查,并将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如被确诊为传染病,疑似传染病,不明原因的肺炎病例或发热幼儿,应立即向园领导、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报告,以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早预防、早控制。
四、 对因病请假的幼儿,在治疗后返园,班主任应主动询问患病情
况或治愈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病报保健医生进行备案,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五、 在同一个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有多个幼儿(5例
以上)患病缺勤,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