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度财富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需高度注重,人人都有义务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分离。严厉恪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指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指导小组的义务是全面担任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平安义务制和岗位消防平安义务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平安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腕,确保学校消防平安。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义务人,校长应实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证单位消防平安契合规则,控制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平安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证。 3、肯定逐级消防安全义务,批准施行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催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置触及消防平安的严重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实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义务人担任。
2、拟定年度消防方案,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施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分散通道和平安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平安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义务制,主管指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署消防安全义务书,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署消防安
全义务书,层层落实义务到人。
七、抵消防重点部位照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平安义务制,实行“谁主管、谁担任”的准绳,明白各自职责,并按国度有关规则配置消防设备和器材,设置平安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停止消防灭火技艺的培训,控制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查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担任布置和检查并树立记载。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停止经常性消防安全学问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平安认识,盲目恪守消防平安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坚持亲密联络,主动承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备,根绝火灾隐患,根绝一切不平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