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可以财产保全的财产有哪些
在当前社会的司法程序中,涉及到⼀些特殊情况的时候,是可以依法申请进⾏财产保全的,法律中有着具体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中规定了可以财产保全的财产有哪些?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
⼀、民法典中可以财产保全的财产有哪些
民法典中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百零⼀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因情况紧急,不⽴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即开始执⾏。申请⼈在⼈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民应当解除保全。
第⼀百零⼆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程序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在30⽇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不同,⼈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查找债务⼈的财产,必须由申请⼈⾃⼰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账户:有明确的开户⾏、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拥有的股权份额;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利害关系⼈因情况紧急,不⽴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的⼈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具体的规定如上。店铺⼩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