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的依据
安全监理的依据为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部安全监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等,依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6、《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1、《建设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格》〔JGJ33-2001〕
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7、国家、省其它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
18、《※※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安全监理的原则
1、生产和安全统一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是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
2、“三同时”的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的使用。
3、“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其它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生产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