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几部分,喷淋、烟感、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广播等
消防设置标准
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各危险等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喷头工作压力等应符合下规定: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不应小于表2.0.2 的规定。
三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表 03.2.0.2 项目 设计喷水强度 作用面积 喷头工作压力 建、构筑物的危险等级 (升/分*平方米) (平方米) (帕斯卡) 严重危险级生产建筑物 严重危险级储存建筑物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10.0 15.0 6.0 3.0 300 300 200 180 9.8×10000 9.8×10000 9.8×10000 9.8×10000 注:最不利点处喷头最低工作压力均不应小于4.9×104 帕斯卡(0.5 公斤/厘米2)。 2.喷头布置
1)各危险等级建筑、构筑物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只标准喷头的保护面积、 喷头间距,以及喷头与墙、柱面的间距,应符合表4.1.1 的规定。
标准喷头的保护面积和间距 表4.1.1 建、构筑物的危险等级分类 严重危险级 生产建筑物 严重危险级 储存建筑物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每只喷头 最大保护面积 (米2) 8.0 5.4 12.5 21.0 喷头 最大水平间距( 米 ) 2.8 2.3 3.6 4.6 喷头与墙、柱面 最大间距 ( 米 ) 1.4 1.1 1.8 2.3 2) 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 7.5 厘米,并不宜大于 15 厘米,当楼板、 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0.50 小时的非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 大于 30 厘米。
注: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 布置在有坡的屋面板、吊顶下面的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其间距按水平投影计算。 当屋面板坡度大于 1:3 并且在距屋脊 75 厘米范围内无喷头时,应有屋脊处增设一排喷头。
3) 喷头溅水盘布置在梁侧附近时喷头与梁边的距离,应按不影响喷洒面积的 要求确定。
4) 在门窗口处设置喷头时,喷头距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5 厘米 ; 距 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7.5 厘米,并不宜大于15 厘米。 5)边墙型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宽度不大于 3.6 米的房间,可沿房间长向布置一排喷头; ⑵宽度介于 3.6 米至 7.2 米的房间,应沿房间长向的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型墙喷头,
宽度大于 7.2 米的房间,除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型喷头外,还应按本规范表4.1.1 的规定在 房间中间布置标准喷头。
附录二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举例 危险等级 举例 严 重 危 险 级 建 筑 物 、 构筑物 氯酸钾压碾厂房,生产和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 房 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库房 可燃物品的高架库房、地 下库房 液化石油气贮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 演播室、电影摄影棚 剧院、会堂、礼堂 的舞台葡萄架下部 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 赛璐珞制品加 工厂等 中 危 险 级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双排停车的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库和底层停车库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观众厅、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厨房以及办公室、 走道、每层无服务台的客房和可燃物品库房 录音室和电视塔的塔楼餐厅、了望层、公共用房、无窗厂房、地下建筑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木结构建筑 飞机发动机试验台准备间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和综合办公楼的走道、办公室、 餐厅、商店、库房和每层 无服务台的客房 省级邮政楼的信函和包裹分检房、邮袋库、综合商场、百货楼 棉纺厂的开包、清花厂房,麻纺厂的开包、梳麻厂房,服装、针织厂房,木器制作厂 房,火柴厂的烤梗和筛选部位,泡沫塑料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棉、毛、丝、麻、化纤、毛皮以及其制品库房,香烟库房,火柴库房,难燃物品高架 库房、多层库房 轻 危 险 级 建 筑 物、构 筑 物 单排停车的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库和底层停车库 剧院、会堂、礼堂 ( 舞台部分除 外 ) 和电影院 医院、疗养院 体育馆、博物馆 旅馆、办公楼、教学楼
二. 消防烟感设置标准
1.烟感的保护半径为5.8米(安装间距为9),温感保护半径为4.4米(安装间距7米),喷淋保
护半径1.8米,烟感及温感连接线为双绞阻燃线(ZR-RVS2*1.5),广播(间距小于等于12.5米)也可用这线。
2.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4.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6. 探测器至广播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1m; 7. 探测器至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 8. 探测器至喷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
9.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10. 烟感距开水器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三.消防应急疏散设置标准
1.一般要求
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 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 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 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
置( 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 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 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
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5).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 路线设置。
6).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系统中, 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
1).设置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采用不间断电源( UPS)供电,并
宜采用相对集中的供电方式( 可按楼层、防火分区等划分供电区域) , 当数量较少、布置分散时可采用自带电源供电;
(2)对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候机楼、公共交通枢纽、火车站、地
铁车站、大中型体育馆和商店及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其他大型 公共建筑,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其应急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30min; 对于其他建筑, 不应小于20min;
(3)标志表面的平均亮度宜为17~ 34cd/m2,但任何小区域内的亮度
不应大于300cd/m2 且不应小于15cd/m2, 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之比不
应小于5:1。
(4)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
2)设置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场所和部位的正常电光或日光照度, 对于荧光灯, 不应低 于25lx; 对于白炽灯, 不应低于40lx;
(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表面的最低照度不应小于5lx。
(3 )应满足正常电源中断30min 后其表面任一发光面积的亮度不小 于0.1cd/m2; 2.其他要求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
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在远 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 安全出口” 和“ 疏散通道方向” 标志联合设 置, 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 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 志,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 设置在墙面上时, 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cm;
(3 )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 小于30cm;
(4 )当间断布置时, 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 电光源 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 不应超过3m;
(5) 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 宜在该 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 )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 度1.0m 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设置在墙面上时, 其间距不应大于10m; (2) 当设置在地面上时, 其间距不应大于5m;
(3 )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 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 边缘5cm;
(4) 当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标志时, 灯光型标志的间距应符 合本规定第3.3.1 条的规定, 蓄光型标志的间距应符合视觉连续的要 求。
4) 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 示标志, 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且不宜大于2.5m, 间 距不应大于20m。
疏 散 指 示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宜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若无法避 免时, 应在障碍物上增设标记。
5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 距地面1.1m~ 1.5m 范围内, 设置“ 推开” 标志。
安 全 出 口 、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 面的门上设置“ 推开” 标志, 在其反面设置“ 拉开” 标志。
6 )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扇应设置“ 禁止锁闭” 标志,并宜设 “ 推开” 标志。室内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 禁止阻塞” 的标志。
7 )在电梯及自动扶梯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电光源型或蓄光型指示 警告标志, 标示火灾时不得使用。
8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尺寸应与疏散人员的观察距离相适应,并应 符合表3.4.8 的要求:
表 3.4.8 最小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尺寸( m) 观 察 距 离 L 正方形标志的边长圆 环 标 志 的 三 角 形 标 志 或长 内径 的内边 方形标志的短边 L≤ 2.5 0.063 0.070 0.088 2.5< L≤ 4.0 0.100 0.110 0.140 4.0< L≤ 6.3 0.160 0.175 0.220 6.3< L≤ 10.0 0.250 0.280 0.350 10.0< L≤ 16.0 0.400 0.450 0.560 16.0< L≤ 25.0 0.630 0.700 0.880 L> 25.0 1.000 1.110 1.400 注: 观察距离应从最远疏散点至最近标志的距离计算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