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施工作业 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交底书
编号 工程名称 XXX 施工项目部位 隧道工程 承接施工单位 本安全技术交底由以下部分组成: 前言 第4页共1 页 总则 第4页共1 页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4页共3 页 第二章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6页共11页 第三章 隧道分项作业安全技术 第16页共7页 第四章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 第22页共5页 第五章 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第26页共2页 第六章 各种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第27页共11页 第七章 其它作业安全要求 第37页共5页 第八章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第41页共4页 全文共44页 以上内容是 项目经理部 对项目境保护进行的总交底。由 对其下属各工种、各施工班项工程安全技术、文明施工交底。 交底单位:XXX项目经理部 交底人(签名): 接受单位:XXX项目经理部 接受人(签名): 序号 接受人(签名) 1 2 3 4 5 职务 序号 接受人(签名) 6 7 8 9 10 职务 注:本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人一份,接受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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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 4 总则 ......................................................................................................................................................... 4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4 第二章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 6
一、洞口工程安全 ......................................................................................................................... 6 二、开挖及凿孔安全 ..................................................................................................................... 6 三、隧道爆破安全 ......................................................................................................................... 7 四、洞内运输安全 ......................................................................................................................... 8
(一)、隧道装渣与运输安全 ............................................................................................... 8 (二)、爆破器材运输安全 ................................................................................................... 9 五、 喷锚支护安全 ....................................................................................................................... 9 六、隧道施工衬砌安全 ............................................................................................................... 10 七、防水层施工安全 ................................................................................................................... 10 八、路面施工安全 ....................................................................................................................... 11 九、其它安全技术 ....................................................................................................................... 12
(一)、隧道通风、防尘及水电供应安全 ......................................................................... 12 (二)、隧道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 ................................................................................. 13 (三)、隧道瓦斯(天然气)防治安全 ............................................................................. 14
一)、隧道瓦斯(天然气)一般要求 ......................................................................... 14 二)、隧道瓦斯(天然气)制度要求 ......................................................................... 16 三)、瓦斯(天然气)隧道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 16 四)、瓦斯(天然气)隧道消防(防火)要求 ............................................................. 17 五)、瓦斯(天然气)隧道施工人员要求 ................................................................. 18
第三章 隧道分项作业安全技术 ....................................................................................................... 18
一、焊接 ....................................................................................................................................... 18
(一)、电焊 .......................................................................................................................... 18 (二)、气焊 .......................................................................................................................... 19 二、喷射混凝土安全技术 ........................................................................................................... 19 三、锚杆施工安全技术 ............................................................................................................... 20 四、钢架作业安全技术 ............................................................................................................... 20 五、衬砌台车安全技术 ............................................................................................................... 21 六、凝土浇筑安全技术 ............................................................................................................... 21 第四章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 ............................................................................................................... 22
一、一般安全用电规定 ............................................................................................................... 22 二、电工安全作业规定 ............................................................................................................... 24 三、电焊工安全作业规定 ........................................................................................................... 24 四、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作业规定 ............................................................................................... 24 第五章 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 26
一、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 26 二、做好自我保护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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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好“安全三宝” ................................................................................................................... 26 四、电焊“十不烧” ....................................................................................................................... 27 第六章 各种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 27
一、运输车辆 ............................................................................................................................... 27
(一)、一般规定 ............................................................................................................... 27 (二)、倾卸汽车 ............................................................................................................... 28 (三)、机动翻斗车 ........................................................................................................... 29 二、工地施工机械 ....................................................................................................................... 29
(一)、一般规定 ............................................................................................................... 29 (二)、挖掘机 ................................................................................................................... 31 (三)、装载机 ................................................................................................................... 32 (四)、推土机 ................................................................................................................... 32 (五)、压路机 ................................................................................................................... 33 (六)、潜孔钻机、凿岩机 ............................................................................................... 33 三、钢筋机械 ............................................................................................................................... 34
(一)、弯曲机安全技术交底 ........................................................................................... 34 (二)、调直机安全交底 ................................................................................................... 34 (三)、切断机安全交底 ................................................................................................... 34 四、木工机械 ............................................................................................................................... 34
(一)、基本规定 ............................................................................................................... 34 (二)、圆盘锯 ................................................................................................................... 35 (三)、压刨锯 ................................................................................................................... 35 (四)、手电钻 ................................................................................................................... 35 五、各种小型施工机具 ............................................................................................................... 36
(一)、手推独轮车、架子车 ........................................................................................... 36 (二)、漏斗 ....................................................................................................................... 36
第七章 其它作业安全要求 ............................................................................................................... 37
一、起重吊装作业安全 ............................................................................................................... 37
(一)、起重作业遵守规定 ............................................................................................... 37 (二)、起重机具 ............................................................................................................... 37
一)、卷扬机 ................................................................................................................. 37 二)、轮胎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 ......................................................................... 38 三)、塔式起重机 ......................................................................................................... 39 四)、龙门架 ................................................................................................................. 39 五)、人字桅杆和独脚桅杆 ......................................................................................... 39 六)、手拉葫芦(吊链) ............................................................................................. 40 七)、千斤顶 ................................................................................................................. 40
二、装卸作业安全 ....................................................................................................................... 40 三、高处作业 ............................................................................................................................... 40 第八章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41
一、文明施工管理 ....................................................................................................................... 41 二、环境保护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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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项目安全总目标:
1.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争取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轻伤安全责任事故控制在3‰以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无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重大损坏; 5.和谐施工,确保无刑事案件发生;
6.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地”。
要求全体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指挥,把安全工作确实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基本保证。为保障从事隧道工程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隧道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部各部门、参建队在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交底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本交底适用于本项目隧道工程。在实施中,除应符合本交底外,尚应符合隧道工程有关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隧道各项施工必须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施工。 2.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3.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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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4.进入隧道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洞口设专人值班,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洞内,进入隧道洞内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必须清楚,包括人员姓名、职务等必须登记清楚。人员出洞后及时注销。洞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与登记表中数量一致。 5.隧道开挖严禁放大炮,大进尺,不同衬砌断面严格按设计开挖,每次开挖后立即支护,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开挖与初期支护流水作业,不得平行作业。 6.二次衬砌必须紧随施工,二衬距开挖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得大于90米,Ⅴ级围岩不得大于70米。
7.成洞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照明电低压进洞、动力线采用橡套电缆进洞,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
8.爆破器材应严格按照当地门规定的领用、退库制度,严禁现场存放火工器材。 9.洞内应作好照明、通风、排污和除尘,并对洞内路面洒水,控制扬尘。
10.洞内、洞外都应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使作业人员随处可见,提高“三不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
11.我分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所有安全事务,每天巡查工地,并组织项目部进行周检、月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要求限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落实的,将处以500~10000元罚款。
12.隧道各施工队应各设至少二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佩带安全员袖标,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项目部排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监督安全备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确保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13.各工班长应负责其所在工班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安全备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每天作好班前安全讲话并记录。
1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各施工设备或机械以及电线、电路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电路的布设应保证用电安全。
1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进行。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16.隧道施工应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物资,明确组织和人员分工,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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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洞口工程安全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重叠作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经常检查,特别是雨雪过后,发现松动危石立即清除。
3.爆破后应将边、仰坡上的松动危石清除干净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条件较差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5.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材料坠落。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6.在边坡喷射砼前,先清理防护岩面杂物,清除浮石及松动的岩石;用高压水冲洗坡面,并使岩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7.在岩面上确定排水孔位,采用风动凿岩机进行钻孔,钻孔完毕后,将孔内岩粉送风吹干净,安装排水管。埋设控制喷射砼厚度的标志,铺设钢筋网或土工格栅,并与锚杆联接牢固,其与岩面的间隙控制在规定值内。最后进行喷射砼施工。 二、开挖及凿孔安全
1.隧道开挖要加强地质情况的观察,穿过节理发育、易于风化的岩层时要加强观测,合理开挖,防止塌方。
2.隧道开挖方法要充分考虑地质、环境和安全等因素,围岩为土质或风化严重,尽量用机械(挖掘机)开挖;岩层多采用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以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尽量使隧道周边轮廓圆顺,避免棱角突变处应力集中。
3.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除或支护加强。
4.对开挖面要经常检查,特别是爆破后工作面及附近尤其要加强检查,如可能产生险情时,应及时采用措施进行处理,专职安全员应加强24小时配备专用工具对开挖毛洞进行安全巡视,并“撬棒稳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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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钻爆作业,应根据地质情况、开挖断面、炸药种类等条件进行钻爆设计,并通过试验确定爆破参数,如遇地质变化及时修改,设计确定后,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钻孔、装药、接线和引爆。本隧道开挖爆破雷管一律使用非电毫秒管。 6.机械凿岩时,宜采用供水式凿岩机。
7.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8.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9.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10.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 11.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2.钻孔台架就位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三、隧道爆破安全
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并有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应撤出洞内。
2.在两个开挖面相距200m内时,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通报,以便另一头作业人员撤出洞内。
3.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5.隧道内使用非电管雷管引爆,导爆管线传爆,严禁采用火、电雷管、导火索,导爆索。
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7.为防止装药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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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安全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或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才可撤除警戒,允许其他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
9.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0.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四、洞内运输安全
(一)、隧道装渣与运输安全
1.隧道的出渣运输宜建立工程运输调度,统一指挥,以提高运输效率,确保作业安全。 2.机动车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的专职人员驾驶,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加强责任心,严禁非司机开车,避免发生事故。
3.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各种摘挂作业,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
4.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5.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6.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靠边行走,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7.装碴
⑴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载机(挖掘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以避免机械伤害。
⑵ 弃碴场弃碴时,设专人指挥倒车;夜间卸碴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8.洞内运输
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翻斗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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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③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④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⑤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⑥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⑦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⑧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二)、爆破器材运输安全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五、 喷锚支护安全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以控制围岩的变形和松弛。
2.洞口地段围岩一般不够稳定,容易坍塌,支护必须按设计参数要求上够。洞口边仰坡必须采用锚、网、喷砼措施加固稳妥,锁口达到万无一失,方可进洞。 3.在软弱破碎围岩地段,必须使断面及时闭合成环,以有效发挥支护体系的作用,保证隧道的稳定。开挖后应及时进行衬砌。
4.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5.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3m;如遇石质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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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6.不得将钢支撑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7.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规程的规定。 8.向锚杆(导管)孔注浆,压力不宜过大,如发现压力过高,应立即停风及时排出堵塞。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以防高压喷射物喷出伤人。
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加强支护。
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六、隧道施工衬砌安全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口段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专用拱模台车、钢轨导引到位,导向钢轨固定在枕木上。
3.砼浇筑时采用输送泵,从墙倒顶一次浇筑成型,边墙两侧轮流浇筑,高差不得超过50厘米。
4.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七、防水层施工安全
1.防水层施工台架结构应符合隧道内通车净空要求,同时台架结构要牢固,两侧采用伸缩平台时,伸缩结构应有锁死结构。
2.台架两端应设置防护栏杆,台架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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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水层施工时应注意各种工具及物品稳固放置,以防不慎坠落伤人。
4.正确操作射钉、爬焊机、热风,必须指定操作熟练的工人专人操作,并保证其使用性能良好。
5.无纺布、防水板铺设应固定牢固,松紧适度,不能紧绷,以防防水层在爆破时脱落伤人。
6.防水板安全技术要求:
⑴ 防水板的临时存放点应设置消防器材及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看管和发放;
⑵ 防水板铺设地段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⑶ 防水板施工时严禁吸烟,钢筋焊接作业时,应设临时阻燃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⑷ 防水板作业面的照明灯具严禁烤烘防水板。其防水板间距离不得小于50cm; ⑸ 防水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观察作业安全状态。 八、路面施工安全
1.采用翻斗车装运混凝土,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 自卸汽车运送混凝土拌和物,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停稳后方准顶升车厢卸料。车厢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清除残料。 3.人工摊铺
(1)装卸钢模时,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 (2)使用震捣器时,应按震捣器操作规程操作; (3)拆下的木模应及时起钉,堆放整齐。 4.切缝、养生
(1)切缝机锯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联接部位和安全防护罩应完好正常。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
(2)切缝时刀片要缓缓切入,并注意割切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先将刀片提离板面后才可停止运转。
(3)砼养生采用真空吸水装置进行养生,薄膜养护的溶剂,一般具有毒性和易燃等特性,应做好贮运装卸的安全工作。喷洒时应站在上风,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5.风动工具凿除超高砼垫层,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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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力风主输送管采用不小于Ф133无缝钢管,接头用法兰盘,中间加橡胶垫圈。 (2)风管通过过道,须挖沟将风管下埋。
(3)风管联接风包后要试送气,检查风管内有无杂物堵塞。送气时,要缓慢旋开阀门,不得猛开。
(4)风钻操作人员应与空压机司机紧密配合,及时送气或闭气,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九、其它安全技术
(一)、隧道通风、防尘及水电供应安全 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⑴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⑵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⑶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⑷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 m3。
⑸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mg/ m3以下。 ⑹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⑺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 m3。 ⑻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 m3。 ⑼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6.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⑴ 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⑵ 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⑶ 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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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 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8.供水水池水压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在0.2~0.3Mpa,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
9.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10.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段管路供水的闸阀。
11.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在一侧墙壁上。使用的电缆亦应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1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压要求为:
⑴ 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段为12~36v; ⑵ 成洞地段为100~220v; ⑶ 手提作业灯为12~36v。
13.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业电工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14.在潮湿、漏水环境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二)、隧道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 1.照明
⑴ 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⑵ 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⑶ 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作业灯为12~36V。
⑷ 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⑸ 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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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水
⑴ 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⑵ 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⑶ 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⑷ 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3.防火
⑴ 各洞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⑵ 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⑶ 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三)、隧道瓦斯(天然气)防治安全 一)、隧道瓦斯(天然气)一般要求
隧道施工过程中遵循“动态设计、动态施工、先判断后处理”的原则,主要采取如下工程措施:
1.隧道掘进过程中应注意岩性变化,了解砂体连续性及其分布。
2.隧道施工中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及天然气的检查和监测工作,并加强通风,保证洞内任何一处天然气含量≤0.5%。天然气含量在0.5%以下时,每隔0.5~1h检测一次。其中一处含量在0.5%以上时,立即停工、停电、撤人和加强通风,并及时报告、查明原因。
天然气重点检测位置:放炮点附近20m内、距开挖工作面20m回风流处、二次衬砌施工作业面、仰拱及仰拱填充作业面、仰拱开挖、掌子面、人行横通道、隧道内具有明显凹陷的地点(包括坍方空腔位置处)、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电缆接头附近。 3.电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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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电压不得超过36V;
⑵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
⑶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 4.手灯照明
⑴每个洞口常备的完好手灯总数,应大于经常用灯总人数的10%; ⑵手灯均需编号,常用手灯的人员应固定灯号;
⑶手灯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足、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和胶壳破裂等情况,严禁发出。发出的手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
⑷使用手灯人员应严禁拆开敲打和撞击手灯。出洞或下班时,应立即将手灯交回灯房。 5.隧道爆破作业
⑴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⑵爆破时,宜使用瞬发非电雷管,若采用非电毫秒雷管时,其总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电雷管; ⑶使用煤矿安全炸药; ⑷爆破时所有人员撤出洞外。
⑸瓦斯隧道中的机具,如通风机、电话机、放炮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⑹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头必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的金属器械,不得猛力与石碴碰击,铲装前必须将石碴浇湿。
⑺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缆互接或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锡焊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⑻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薄。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⑼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⑽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⑾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 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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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隧道瓦斯(天然气)制度要求
1.对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订并实施相应的瓦斯检测等制度(如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爆破制等)。
2.隧道内一般地段瓦斯浓度不宜超过0.5%,否则应加强通风和检测;在隧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当检查超过此浓度时,应停止钻眼放炮;当浓度超过1.5%时,应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停止电动机运转或开启电器开关,待采取措施处理后进行再次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3.要指派3名专职瓦斯检测员,实行“三班制”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测。检测频率每小时检查一次,瓦斯浓度的测定应在隧道风流的上部。
4.低瓦斯隧道要配置便携式瓦斯检测仪;高瓦斯隧道或可能瓦斯突出的隧道还要配置高浓度瓦斯检测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对瓦斯检测仪器、装置要经常性检查和校准,确保其精准和有效性。
6.加强对洞内死角,尤其是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人(车)洞等各个凹陷处通风不良、瓦斯易积聚的地点,严格进行浓度检测,如瓦斯浓度超过2%以上时,应立即采取局部加强通风措施进行处理。
7.瓦斯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瓦斯的详细记录,每工班要进行交接签字手续,瓦斯检测员、技术员、施工员(工班长)时要查阅上班的检测记录,并向项目经理部质安部汇报。
8.每天的瓦斯检测记录交项目经理部质安部,由质安部专职安全工程师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提前掌握洞内瓦斯溢出的发展动态,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提出采取措施处理的建议。
9.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每天应审阅通风瓦斯日报表,进洞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进行瓦斯检查。
10.根据洞内瓦斯涌出或溢出情况,可考虑安装设置自动量测警报系统。如采用GDS-2000固定式气体自动监测记录器。
三)、瓦斯(天然气)隧道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2.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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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3.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等
5.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尚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6.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7.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8.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9.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
⑴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
⑵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
⑶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
⑷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四)、瓦斯(天然气)隧道消防(防火)要求 1.消防(防火)设施:
⑴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
⑵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2.洞内火源管理:
⑴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 ⑵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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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⑷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3.易燃品管理:
⑴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及时运出洞外;
⑵加强油料运输管理,严禁在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发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五)、瓦斯(天然气)隧道施工人员要求
1.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2.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4.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5.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6.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三章 隧道分项作业安全技术 一、焊接
(一)、电焊
1. 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雨雪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3. 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 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6. 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7. 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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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8. 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 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10. 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二)、气焊
1.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气焊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2.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强烈阳光曝晒。
3. 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4. 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离不得少于5m,并放置在固定的台架上。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m。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5.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6.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7. 电石应放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8. 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的安全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9. 点火时焊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不得随意乱放。
10. 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浮筒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二、喷射混凝土安全技术
1.喷射混凝土作业前应清除工作面松动的岩石,确认作业区无塌方、落石等危险源存在。 2.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并避免直接接触液体速凝剂,不慎接触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3.非施工人员不进入正在进行喷射混凝土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嘴前严禁站人。 4.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如发生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一次停止投料、送水和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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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喷射混凝土施工中应经常检查输料管、接头的使用情况,当有磨损、击穿或松脱时应及时处理。
6.在有水地段喷射混凝土前应对渗水进行处理,应将分散的渗水集中引出,严禁采用防水布或铁皮等遮盖材料大面积引水大面积造成混凝土与岩体分离,喷射混凝土中采用特殊添加材料在有水地段直接作业时,应先进性试验,满足要求后推广使用。 三、锚杆施工安全技术
1.锚杆的设置应沿隧道轮廓法线方向,倾斜岩层应与岩面或围岩主要节理面垂直。锚杆施工时应根据锚杆设置及围岩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锚孔角度及采用合适的钻杆和钻进方法。
2.锚孔钻进作业时,应保持钻机及作业平台稳定牢靠,除钻机操作人员外还应安排至少一人协助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眼罩等防护用品。 3.锚杆的类型、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中空锚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中空锚杆技术条件》(TB/T3209)的规定。隧道拱部不应采用从杆体中空孔进浆的普通中空锚杆,各种锚杆必须上垫板、带螺帽,垫板与锚杆间不应采用焊接连接;垫板应紧贴孔口混凝土,并随时检查锚杆头的变形情况,及时紧固垫板螺帽。 4.在围岩破碎、自稳时间短、地应力较大地段,应采用早强砂浆锚杆或早强中空注浆锚杆,亦可采用增加锚杆数量、选用高强锚杆、加大锚杆长度和直径、加大钻孔直径、提高粘结材料饿粘结性能等措施。
5.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锚固材料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 四、钢架作业安全技术
1.型钢钢架应采用冷弯工艺加工,严禁采取气割、烧割等损伤母材的弯制办法;格栅钢架应采用胎膜焊接;所有部件连接应焊接牢固;加工的成品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隧道内搬运钢架应装在牢固,固定可靠,防止发生碰撞和掉落。
3.钢架提升设备应有足够能力,埋设吊点应牢固,架设钢架是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利用装载机作为钢架安装作业平台。
4.钢架节段及钢架之间应及时连接牢固,防止倾倒,钢架背后的空隙必须用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严禁背后填充片石等其他材料;钢架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施作锁脚锚杆,并与之连接牢固,钢架底脚严禁悬空或置于虚渣上。
5.采用分步法开挖的隧道,下部开挖后钢架应及时接长、落底,严禁钢架底脚悬空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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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侧同时开挖接长,且应根据围岩情况控制开挖长度,底脚应增设锁脚锚杆、 6.钢架的垂直度必须控制,不符合要求的钢架应返工重做。当钢架侵入限界需要更换时,应采取逐榀更换、先立新钢架后拆除废钢架的方法,严禁先拆除废钢架后立新钢架或同时更换相邻多榀钢架。 五、衬砌台车安全技术
1.衬砌台车应举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2.衬砌台车的组装、拆卸应在洞外宽敞、平坦、坚实的场地上进行;当条件,必须在洞内组装、拆卸式,应选在围岩条件较好和洞身较宽敞的地段进行。
3.埋设衬砌台车各类吊点、吊具应牢固可靠,组装、拆卸的吊装作业应符合起重作业要求。
4.衬砌台车组装完毕后,应由专业人员检查台车各部件连接情况,确保各部件连接牢固可靠,支撑系统、驱动系统应经调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衬砌台车就位后,应按规定设置防溜车装置,按设计高程及中线调整台车支撑系统,液压支撑应有锁定装置。
6.使用衬砌台车进行混凝土作业时应安排专人检查台车支撑系统安全性能。 六、凝土浇筑安全技术
1.泵送混凝土管道安设及连接应符合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其连接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管道的稳定性。
2.泵送混凝土管道堵塞时,应及时停止泵送并逐节检查确定堵塞部位。堵塞处理应按操作程序进行,不得违规作业。
3.衬砌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控制浇筑速度,浇筑压力不得过高,并保证两侧基本对称浇筑。 4.衬砌台车端头挡板与防水板、台车间接触面应紧密,挡板支撑应稳固。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检查挡板及支撑的安全状况。
5.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用有专人检查台车受力状况,当台车出现变形等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作业平台,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
6.仰拱应分段一次整体浇筑,并根据围岩情况严格一次施工长度;工作区应有专人监护,并设警示标志。
7.仰拱施工应配备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栈桥等架空设施。仰拱施工栈桥基础应稳固,桥面应进行防侧给、滑处理,栈桥两侧应设限速警示标志,通过速度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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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Km/h。
第四章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 一、一般安全用电规定
1.规范管理及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项目部新装的变压器接火通电后交付各作业队使用、保护、看管,各自负责范围内的变压器如有被盗、破坏,一切经济后果由各作业队承担。
(2)变压器设置的周围位置要设栏杆及警示牌。 2.低压架空线路施工和相关规定
(1)低压架空线路的档距必须按规定选择好,档距最大不能大于50米。电杆最好采用要用水泥电杆。
(2)低压架空导线采用绝缘导线,对地最少垂直距离不得小于4米,通航河湖及交通地段不得少于6米。 3.各工点安全用电的相关要求
(1)各作业队要配备专业持证电工,低压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2)定期组织工地人员展开用电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
(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要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顶面和箱门处,开关箱要选用室外防雨箱。在导线的进、出口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加固。
(6)为保证导线的安全和供电质量,导线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线路末端电压偏移值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7)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施工常用的电缆要安全可靠,老化的电缆绝对不能再使用。熔断器(保险丝)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保险丝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8)机械设备一定要每台设置好可靠的安全接地,横过施工便道与交通要道的电缆一定要穿管下埋。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并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的制度。禁止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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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地使用的电缆连接接头要牢固可靠绝缘,接头处要绑扎在站立的干木桩上,离开地面,以防漏电伤人,挖孔桩井下作业一定要采用三级保护和可靠的设备。 4.触电急救
在保护措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是极易发生的,此时应采取急救措施,最首要的急救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有两种:
(1)切断电源开关;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线。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请各作业队协同遵守把关。 5.电气防火及灭火知识
(1)要严格按规定,选用与电气设备的用电负荷相匹配的开关、电器,线路的设计与导线的规格也要符合规定,以保护装置的完好。
(2)照明灯具及发热、产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从安装上、使用过程中都不容许与易燃物靠近,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3)电气设备要严格按其性能运行,不准超载运行,做好经常性的检修保养使设备能正常运行,并保持通风良好。
(4)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列出其中“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有关要求,供施工中运用。
(5)雷电也能引起火灾,对避雷装置要注意检修保养,保持接地良好。有静电时还要做好防静电火灾的防护。
(6)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设法切断电源,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7)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能力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8)如需切断电线时,非同相线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支持物附近,以防剪断电线掉下来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事故。对已落下来的电线处要设警界区域。
(9)当一时无法切断电源时,为了争取时间,就需要使用带电灭火剂灭火,严禁使用具有导电性能的泡沫灭火剂带电灭火。带点灭火时,现场所有人员应防止电线断落后触及人体,人与带点体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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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充油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灭火。地面上的油火不能用水喷射,以防油火漂浮水面而蔓延扩大。当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不可延误时机。
6.安全用电除应执行本交底外,还应按国家现行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 二、电工安全作业规定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2.从事电气作业的难易程度,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3.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7.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处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三、电焊工安全作业规定
1.电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专用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7.焊点下方未设接火斗时不准施焊作业。 8.四级大风及以上不准高处施焊作业。
9.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四、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作业规定
1.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Ⅰ、Ⅱ、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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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
因此这类工具使用时一定要进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装设漏电保护器。
(2)Ⅱ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
(3)Ⅲ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一般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2.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应共同注意以下事项:
(1)为了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6)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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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第五章 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一、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带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器和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完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做好自我保护
1.劳动后要保证休息和睡眠,饮食上要有足够的营养。 2.上班之前不可酗酒。
3.在作业时,不得赤膊、穿高跟鞋或拖鞋。
4.要定期作体格检查,如高血压、癫痫、严重贫血、生病、有思想包袱,都不宜高空作业。有神经过敏、末梢神经痉挛、心绞痛、高血压、胃溃疡、神经炎等疾病的人,不宜作震动作业。 5.干活不可蛮干,要巧干。 6.加班加点要适度,不可过于劳累。
7.如果生病,要遵照医生的嘱咐服药和休息。
三、用好“安全三宝”
1.安全三宝就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可以避免许多伤亡事故发生。
2.使用安全帽必须扣好帽带,如果不扣好帽带,那么在安全帽因故滑落时仍然可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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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伤亡事故。不可以使用缺少帽带、缺少帽衬或者破损的安全帽。也不可以抛掷安全帽或把安全帽当凳子坐。
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可把绳子打结使用。
4.安全带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锐的物品。
四、电焊“十不烧”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能上岗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的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六章 各种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一、运输车辆
(一)、一般规定
1.应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行车前要认真检查,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有效。
2.检查油箱及其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及油箱。 3.手摇起动时,必须五指并拢,以防反击伤人。
4.发动机起动后应低速运转,待水温上升到50~60℃,刹车气压上升到450kpa(4.5kgf/cm2)以上时方可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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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员驾驶。 6.行驶途中如制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器发生障碍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7. 在施工运输车辆较多的繁忙路线,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设专人看守指挥。 8.应安装倒车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稳妥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9.车辆陷车时,若用身体动力不能驶出,不应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间严禁站人。
10.停车应停在指定的地点,不应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11.施工运输车辆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必须执行城市和公路有关交通规则。 (二)、倾卸汽车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运转良好,严禁在司机室外进行操作。 2.倾卸汽车所用的液压油,须按规定牌号加足。发动机在运转时严禁加添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3.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地面,必须及时平整。由高处向下填筑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车辆不得停在向下倾斜的地面上向下卸料。
4.夜间作业地区,应有良好的照明。装卸应有专人指挥,空重车应分道行驶,按先后次序在指定地点装卸,不得抢装抢卸。
5.用挖掘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车,关好车门。若汽车驾驶顶部无防护板,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6.装片石等大粒料时,应将车厢后板水平悬置或拆下。
7.严禁超载,也不得偏载。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行驶中不应猛力加速,以防装载物沿途溅落。
8.驾驶室内应安装起升警报器或指示灯。卸料时将车停稳,应注意卸料地点上空和工作范围内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不得边走边卸。
9.向坑洼或填方边坡外卸料时,必须与坑边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在危险地段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
10.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速度。当车厢快升到最高位置时,发动机应中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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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转,防止车厢在顶点振动。
11.卸土后,应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边走边落。严禁在行车中操纵车厢举升机构。
12.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13.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应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柱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 (三)、机动翻斗车
1.机动翻斗车限于施工现场砂石、混凝土和土方等散装物料均为短途倒运,故不应当作长途运输车辆使用。凡持安全技术操作证而无驾驶证者,严禁上公路行驶。 2.在施工便道内行驶速度不应大于10km/h,出入库房和单位大门行驶速度,不应大于5km/h。
3.下坡转弯及下长大坡道时,应换入低速挡运行,利用发动机控制车速,严禁紧急制动和换挡。
4.上坡或路面情况不好时,应换入低速挡行驶。 5.夜间无灯光时,不应使用翻斗车。
6.装载高度不应影响驾驶人员视线,装载宽度不应大于车斗宽度。
7.在坑边缘倒料时,应有10~15m长的反坡,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离壕边10m时,即应减速行驶。
8.严禁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清除翻斗内的余料。 9.发动机运转或斗内载重时,严禁在车下进行任何工作。 二、工地施工机械
(一)、一般规定
1.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超劳,严禁在患病和精神失常时驾驶和操作机械。 2.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作业前,应对机械作详细的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5.机械发动时,用手摇起动,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操作机械前要确认机械周围和作业场地没有闲人和障碍物,发出信号后,方可开始作业。 6.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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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禁机械超荷载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8.夜间作业时,机械上应装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作业场地应有辅助照明设备,工作视线不清时不得作业。
9.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地点5~10m的安全地带便于操作人员看清的地方。操作人员只能接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手势信号,当看清手势信号后方能作业。
10.应保证机械的喇叭、雨刮器、转向指示灯、倒车警报器和其它警报装置能正常工作。 11.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⑴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⑵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⑶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⑷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⑸地面出现陷车或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时; ⑹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时; ⑺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⑻复季气温超过40C时。
12.机械在高压电线下或附近进行作业或通过时,机体与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的规定值。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35(20~44) 2.5 60~110 3.0 154~220 4.0 330 5.0 0
安全距离(m) 1.0 13.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必须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14.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
15.机械在通过公路桥梁时必须慢行,履带式机械通过时应铺垫防护材料,并不得急转弯。载重能力不够的桥梁应先采取加固措施。
16.机械在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挡掉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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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降低行驶速度,转弯时不宜过猛。
17.机械上公路行驶,必须先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遵守交通规则。在通过道路狭窄的集镇或人员密集的地区时,应低速行驶,前后车间隔不得小于15m,并派人在机械运行道路的两侧暸望指挥,保证安全通过。
18.在对机械检修保养时,应停车制动,关闭发动机,并将主要构件,如刀片、铲斗、挖土斗等落到地面或垫稳。如在发动机运转中检修时,应由两人进行,驾驶员应在驾驶室内控制机器,另一人检修,并做好安全防护。 19.机械添加燃油、润滑油时,严禁烟火。
20.司机必须熟悉机械上所备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确保灭火器有效。
21.内燃机如发现缺水或过热而打开水箱盖时,应注意戴手套,面部必须躲开水箱口,以防蒸气冲出烫伤。
22.不应在坡道上停放机械或检修。如需停放或检修时,必须放下工作机构,拉好制动并在轮胎(履带)的下坡方向垫上三角木。
23.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造成人员中毒。
24.机械在洞内作业时,必须装废气净化器,洞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证人员正常工作。
25.拉钢丝绳时必须戴好眼镜和手套。穿钢丝绳时手与滑轮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将手带入滑轮内夹伤。用钢丝绳拖车时应防备钢丝绳突然崩断伤人。 26.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如停止作业检修时,必须释放压力。
27.液压转向的机械,在发动机运转时严禁用方向盘作为抓手上下机械,以避免机身摆动而发生事故。
28.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29.各种机械的应急太平门,应保持良好状态。
30.牵引机械行走时,不得猛拉,牵引速度不得大于8km/h。 (二)、挖掘机
1.发动机起动后,严禁任何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上和机棚上。 2.挖掘机在行驶中,严禁: ⑴超速行驶;
⑵突然起步,突然制动,突然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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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迂回前进; ⑷空挡滑行;
⑸在纵坡超过200、横坡超过150的路面上行驶。
3.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并将履带制动住。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的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
4.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它材料将履带垫好。 5.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上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铲斗碰撞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6.挖掘机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7.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8.严禁铲斗在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9.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 (三)、装载机
1. 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2.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行。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另应避免满载倒退上坡。 3.卸料时铲斗应有合适的高度。铲斗过高会使所卸料物砸坏车厢或飞扬;铲斗过低会在倾翻时碰撞车厢。
4.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四)、推土机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横坡坡度不得大于10°。 2.下坡时应压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3.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4.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卸时辅助人员应与司机密切配合,防止挤手或压脚。抽穿钢丝绳时,应带上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以防绳头突然穿出扎伤面部。
5.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土拥土,严禁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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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挡后才能提铲刀倒车。
6.数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呀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7.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8.过河前,应先探明水深和河底情况,在确认可通过后,处理好有关孔塞,以低速挡行驶。
(五)、压路机
1.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滚压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2.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碾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队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3.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六)、潜孔钻机、凿岩机
1.钻机的作业场地,必须排除影响钻机行走、回转的障碍物,钻机应停放在坚实的岩面上,宜保持水平及制动状态。
2.开钻之前应检查钻具联结部分、电气部分、压气部分、风管和捕尘装置、电气控制部分的绝缘、防潮、防雨等处,确认其状况良好。应选好钻机安放位置,并加以固定。 3.履带潜孔台车在作业场地移动时,电缆和风管应有专人负责,在转弯和倒车时应防止压坏。
4.挂在拖拉机上的潜孔钻机,在摘挂钻机和调整钻机角度时,应有专人指挥,严禁人员进入支架的活动空间。
5.钻孔作业时,回转电机不得反转,以免钻杆脱扣发生意外。
6.接卸钻杆时,必须使用专用叉子,司机和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防止夹手。 7.当台车作较长距离移动,用其他机械牵引时,应先分离走行马达和主动轮的离合器,装上硬拖杆。严禁使用钢丝绳连接,以免下坡时发生碰撞。
8.操作凿岩机时,应保持钎杆中心与孔中心在一条直线上。严禁触摸凿岩机的转动部分。
9.风、水管通过道路时应埋入地下。在山上拉管子时,应站在上方,并设防护以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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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伤人。
10.拖式凿岩机在工作前必须支好支架。在山坡上移动时,必须备有三角木并指派专人负责掌握方向。
11.凿岩台车检修保养时,要将滑架落下。电气部分必须由专业电工养护维修,悬挂明显的警告标志。 三、钢筋机械
(一)、弯曲机安全技术交底
(1)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2)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3)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时,必须停机后进行。 (二)、调直机安全交底
(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械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3)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4)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三)、切断机安全交底
(1)机械运转正常,方准下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的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3)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套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四、木工机械 (一)、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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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机前必须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各部机件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 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检修; 3. 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的必需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上的转动部分,要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刨刀、锯片、钻头或刃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使用铁夹钩吊运送木材时,应将铁夹钩钩牢,防止木材掉下。 (二)、圆盘锯
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和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锯片上方必须安装安全挡板和滴水设施。锯片不得有连续断齿。
3.锯片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曳,上手不得用手推进。
3.作业过程中不得将木料抬高或左右扳动,必须紧贴靠山。送料力量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遇木节应减速。不得用木料挡刹锯片强制停车。调换锯片时,要等锯片自然停稳后方可进行。
4.锯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4.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半成品、边角料应堆放整齐。 5.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6.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严禁随意改用代用品。 (三)、压刨锯
1.压刨机床必须使用单项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2.送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人员接送时,手指应离开滚筒20c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3.操作人员应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3mm; 4.所刨材料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cm时,必须垫衬托板。 (四)、手电钻
1. 作业前,应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胶鞋或脚踏在木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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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操作;
2. 钻头必须卡紧,大型电钻必须用双手扶把,钻杆要垂直;钻孔接近完成时,应轻压电钻,防止卡钻或扭断钻头;
3. 由底部向上部钻孔时,应用手或杠杆顶托钻把,不得用肩扛顶托钻把;向下钻孔时,不得用脚扶钻头,脚必须离钻头20cm以外;
4. 电钻工作中,应用钻把调整对准孔位,不得手扶钻头对孔;
5. 操作中发现异常声音,应停止使用;工作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 五、各种小型施工机具 (一)、手推独轮车、架子车
1. 手推独轮车道路的纵坡,重车方向上坡不得大于3%,下坡不得大于10%。载重量不得大于200kg。
2.严禁使用独轮车载运危险物品及易燃物品。 3. 使用独轮车应做到:
⑴使用前应确认车况良好,设专人维修、保管。
⑵推车时必须思想集中,向前暸望。数车横排并行时,车与车应有2m以上净距。 ⑶在坡口向前倾倒卸车时,肩带应先摘下。 ⑷车上堆物不得过高,以免妨碍视线。
4.架子车道坡度不得大于12%,载重量不宜大于400kg,行车速度不得大于6km/h。 5.架子车道应派专人维修,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6.使用架子车应做到:
⑴使用前应检查确认车况良好,设专人维修、保管。
⑵拉车时必须思想集中,下坡时须前把提高,后架着地缓慢运行,严禁利用冲力跑步前进。
⑶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处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马。
⑷装、卸物品材料应稳放稳取,堆码稳固。
⑸重车运行时,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坐人。 (二)、漏斗
1.各种装车漏斗的排架和支撑应经过计算决定,所用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搭设完毕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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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详细检查方能使用,并做到随时检查,修理。
2.每日开工前,应对支撑棚架、漏斗、挡板、开关板等部位详细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3.漏斗上、下方人员应以信号取得密切联系,放土时应远离漏斗,装车人员应戴安全帽。 4.挡土板及开关板应牢固,并设专人掌握开关板。 5.严禁在漏斗下面及坑道内躲炮。 第七章 其它作业安全要求 一、起重吊装作业安全 (一)、起重作业遵守规定
1.大型吊装工程,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吊装作业应指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3.员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4.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表的要求;
6.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 7.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钢丝绳安全系数
用 途 缆风绳 支承动臂用 卷扬机用 (二)、起重机具
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规定。自行制造的起重设备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一)、卷扬机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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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系 数 3.5 4 5 用 途 吊挂和捆绑用 千斤绳 缆索承重绳 安 全 系 数 6 8~10 3.75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 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二)、轮胎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
1.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2.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3.起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4.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5.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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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规定。
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5 1~35kv 3 ≥60kv 0.01(v-50) +3 6.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三)、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2.在轨道上行驶前应检查轨道有无障碍物和下沉现象;
3.起重机行走前轮(行走方向)至轨道端部的距离不得小于5m,工作完毕,锁紧夹轨器,并将各控制开关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四)、龙门架
1.龙门架制作(拼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2.移动式龙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运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3.吊起重物作水平移运时,应将重物提高到可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运行时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
4.牵引移动的跨墩龙门架,在行走时两侧牵引卷扬机必须同时、同速启动和运行; 5.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地操纵控制器;作后向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6.龙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五)、人字桅杆和独脚桅杆
1.人字桅杆和独脚桅杆应选用钢质、木材料制作;人字桅杆两腿的角不得大于450; 2.桅杆底脚基础要坚固,底脚要稳业牢靠;人字桅杆设置的缆风绳应不少于二根,独脚桅杆设置的缆风绳不少于四根;
3.独脚桅杆如加设摇杆时,变幅钢丝绳应在起重前固定好,调整适度;摇杆摆动幅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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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电压 最小距离(m) 输电线路电压 最小距离(m)
用钢丝绳(或牵引卷扬机)控制。 六)、手拉葫芦(吊链)
1.悬挂支承点必须牢固,使用三角架悬挂时,基础应坚实,三支架腿受力要均匀,防止滑动和倾覆; 2.严禁斜拉重物;
3.重物吊起后发生卡链时,应在重物下方支垫后进行检查修理,不得硬拉。 七)、千斤顶
1.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如需用千斤顶纠下偏斜物体时,放置千斤顶的台座必须牢固可靠;
2.顶升重物过程中,千斤顶出现故障时,应在重物支垫稳固后再取出修理; 3.用多台千斤顶起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二、装卸作业安全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起重和搬运各种大小设备时,必须统一规定口号、信号、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3.起重搬运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 4.搬运机械,必须查明重量、尺寸、装卸地点后,才能操作。 5.装运各种材料、物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6.车辆未停稳,严禁人在车辆上操作或上下爬车,物件堆放要平稳。车辆行驶时,禁止人坐在栏板上或车顶高处,并不准站在物件的顶头,防止急刹车物件往前突然移动而扎伤人,装运构件,必须选好垫头木,挂好紧线器,防止物件倒坍造成马路上的行车事故和人身事故。
7.密切配合驾驶员,车辆进出照顾前后,倒车、转弯、正常行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马路上的动态。
8.装卸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吸烟。 三、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的含义和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高空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悬空高处作业包括:在开放型结构上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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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等;在无防护的边缘上作业;在受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作业等。
3.凡是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扔工具及其他物件。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绳,戴好安全帽。 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7.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钉。走道必须按安全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8.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9.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必须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米,须设置安全网。 10.禁止上下交叉作业,防止上面施工落物伤人。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1.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必须停止高空作业。 12.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八章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一、文明施工管理
1.目标: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地”。 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为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部成立“南大梁高速公路TJ-B合同段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转达上级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精神,并对工地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2)为确实搞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各施工队必须建立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小组,指导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 3.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文明施工要求及业主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已经制定并下发适合本项目的《文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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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管理办法》,各参建队按照要去执行。
(1)原材料、半成品、废料、模板等物品摆放有序,有专人负责做好材料标志及管理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做到物流有序。
(2)机械设备坚持例行保养制度,设备在指定范围整齐停放,保证设备完好。 (3)施工现场内设置专门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现场淤泥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排放,做到整个工作面整洁,工完料清,无乱堆乱放现象。
(4)办公室挂有形象进度图、工程平面图及临设布置图;办公室周围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等宣传牌。
(5)做好防病治病及监督卫生和环境卫生的工作。
(6)制定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器材统一管理,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墙,围墙上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牌等;加强区域内治安巡查,制定住宿规章,严防盗窃。 (8)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9)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环保员,负责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施工队项目办公室、各种临时生活、施工设施,均统一设计,合理布置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并与当地村民生活区分开,做到“施工不拢民”。 (2)宿舍、办公室等施工临设租房或者搭设活动房,食堂、浴室、厕所等砖砌,严格按照有关文明施工规定实施。
(3)生活用水应保证符合饮用水的要求。
(4)临设区域内设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系统,并经合理规划和设计。污水净化池中的污泥应予定期清除。
(5)生活和固体垃圾有固定的弃置场并设置定期处理的垃圾箱。 (6)工程期间,配备必要的急救和医药服务设施。
(7)驻地临设配备足够的防火和消防设施,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成立义务消防队,确定各区域防火负责人。
(8)工场、料场、配电房、易燃易爆物品合理布置,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场区整洁。 二、环境保护
1.水的保护及防止水污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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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时隧道洞内涌水量的出水点采用截水管直接排出洞外并加以利用,避免沿洞内水沟与污水混合后排出。
(2)在隧道口设置沉淀池、蓄水池和小型过滤池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处理后再加以利用或排放。经处理的水质,应符合接纳水体的排放标准。 (3)隧道工程材料选用中应注意避免使用对环境有危害的材料。
(4)当隧道内渗漏水引起地表水减少,影响当地农民的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时,对围岩采取必要的堵水措施,减少地下水的渗漏。 2.尘埃控制管理措施
(1)采用湿式凿岩机,严禁使用干式凿岩机。 (2)采用湿喷法喷射混凝土。
(3)水封爆破。即在炮眼底部装入炸药后,用木塞或黄泥封严(采用专用封口器),封口后向孔内注水,再进行爆破。当炸药爆破时所形成的高温、高压水迅速汽化,然后冷凝形成微小水滴,受爆破波冲击的瞬间微小的水滴和粉尘获得巨大的功能,加速碰撞而凝结并使粉尘渐渐沉降而不致飞扬。
(4)水幕降尘。把水雾化成湿水滴喷射到空气中,使之与空气中的粉尘碰撞,则尘粒附于水滴上,被潮湿的尘粒凝聚成大颗粒,加快了其降落速度,从而达到除尘的目的;水幕降尘器安装在距掌子面30m、50m和100m处的起拱线上,对面交叉喷雾降尘,形成一道道水幕,所以,对爆破后及出渣中的降尘有明显的效果。 (5)高压射流。高压流体(风和水混合)从喷嘴高速喷出后,其周围形成负压,把空气吸入。吸入的空气与射流在混合管内混合,发生能量交换,使被吸入的空气获得能量而沿风筒流动,带出粉尘和有害气体。高压射流器安装在拱顶500mm处,特殊位置增设。
(6)采用机械通风。加强工作面的通风,降低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 (7)个人防护。施工工人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8)在隧道路面上定期洒水和对岩帮不时加以冲洗,防止车辆运行时或爆破冲击波而造成积尘二次飞扬。 3.噪音管理措施
(1)隧道施工时在洞内对施工机械,如空压机、混凝土搅拌机、送风机等加设隔音罩、隔音墙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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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爆破方面规定放炮时间,增设隔音门。 (3)采取特殊爆破方式,同时进行周密的爆破管理。 4.水土保持
(1)施工期间,确保施工场地的排水保持处于良好状态,为防止水污染,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排入水体,排水区内修建足够的专门排水沟渠;尽量节约用水重复利用,在排水区内应避免积水和冲蚀。
(2)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 (3)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粪便设化粪池集中处理定期清理,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定时清运。 5.弃渣处理
处理弃渣有两个原则:一是变废为宝,把弃渣用于路基填方或用于弃渣造田;另一个是变嗨为无害,就是当必须占用农田时,力争把弃渣场改造成耕地,尽量弥补弃渣占用的耕地。布置弃渣场地时,还应考虑弃渣对不良地质和其他工程的影响。经全路段的土石方调配本隧道弃渣多数用于路基填筑,少数弃于附近的弃渣场,弃渣场应按路基线路部分相关图纸的要求对弃渣场做好排水、防护、植草绿化或复耕。 6.加强历史文物、遗迹保护
开挖工程施工中,当发现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它遗迹或物品时,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上述物品被国家接收之前,属于业主的绝对财产。必须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防止被工人或其它任何人员移动损坏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在移动之前,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向监理工程师汇报,执行监理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 7.加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宣传和督导
(1)学习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有每周安全学习中必须穿插文明施工学习内容,使每个员工明白文明施工的重要性。
(2)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宣传工作,在班组中开展文明施工劳动竞赛,做到有奖有罚,施工悬挂施工标牌,注明工程名称、工程负责人、文明施工负责人、施工许可证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人,接受当地人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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