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值准备
存货
2.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3.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
5. 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处理。
6.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应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处理,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投资性房地产
7.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等投资性房地产,分别适用《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其减值应按《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处理,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8.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也不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帐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换言之,即不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9. 按《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处理,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生物资产
10.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应当分别按照《存货准则》和《资产减值准则》确定。
11.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参照《存货准则》处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即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处
理。 13. 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七、建造合同
14.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金融工具
15. 按摊余成本法计量的,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短期应收款现值差异小,可不折现) 价值恢复,其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转回,但转回金额不得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摊余成本。
16. 按成本法计量的,若以按照类似金融工具当时市场收益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价值恢复,减值不可转回。
17. 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时,应先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转出,记入当期损益。
18. 对于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其价值恢复的,减值可转回。 19. 对于可供出售的债务工具,其价值恢复的,减值可转回。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账面与可收回金额 摊余与未来现值 账面与公允 收入与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 存货 固定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建造合同 贷款及应收款 无形资产 商誉 可变现净值 可收回金额 未来现金现值 转回 完成部分 售价-相关税与费 (公允-税费)与 未来收入支出金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自动减值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额折现至当下 债务—资产减值损失 未完成部分 孰低 乘未完工率 孰高孰低
(孰高较少、孰低较多)
a.资产减值中判断可收回金额应用孰高原则: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b.资产组减值中,抵减后的各资产的帐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的最高者: 1、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3、零(多指商誉)
c.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d.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 e.停止持有待售:待售前账面价值按正常处理调整后金额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f.折旧、摊销年限选择较低者 初始直接费用
资产类型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账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0%-60%) 长期股权投资(60%-100%) 交易费用/初始直接费用 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初始投资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贷款应收账款 初始投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发行债务性工具(应付债券) 初始债务成本:长期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发行权益性工具(可转债) 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冲减资本公积—股本/资本溢价 管理费用(承租人与出租人) 初始入账成本(承租人进,出租人先进后出) 税费/运输/装卸/保险/库前仓储/损失 税费/运输/装卸/保险/安装/专业人员服务 研究阶段全部入费用、开发阶段部分入或不入 必须过渡的科目
1、 涉及到职工薪酬的:应付职工薪酬
2、 补助当中涉及到定额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3、 日后事项调整涉及到现金存款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归纳】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差错的,所得税的调整原则: 调整报告年调整报告年度“应交税费—内容 度递延所得—应交所得税”科目 税 1.只涉及损益,没有暂时性差异、也看“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没有永久性差异 额方向: 不调整 例如: 如果在借方,则“应交税费①上年漏计折旧 ②上年多或少确认收入 ——应交所得税”科目也在借方; 如果在贷方,则“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也在贷方 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 2.只涉及损益,存在暂时性差异、没有永久性差异 例如:①税法允许以后扣除的可抵不调整 扣差异,如补提资产减值;②税法允许以后缴纳的应纳税差异 3.只涉及损益,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存在永久性差异 例如:①违反法律的罚款,如果原不调整 未计入营业外支出;②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如果原未计入投资收益
不调整 母公司投出固定资产
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注册资本为1 9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丙公司注册资本的50%,乙公司持有丙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丙公司为甲、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其固定资产)出资,该厂房的原价为1 200万元,累计折旧为32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乙公司以900万元的现金出资,另支付甲公司50万元现金。假定厂房的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丙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为800万元。 甲公司投资时固定资产中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120-6=114(万元)。教材原话是甲公司收取的50万元现金,在厂房的处置损益(利得120万)中包含了收取的50万元现金实现的利得6万(120/1000*50),所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为114,请问如何理解在120万中包含收取的现金实现的利得只有6万?
准则规定: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投入合营企业的各项非货币性资产,在合营企业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上确定投资各方应享有的权益比例。
在投资企业的个别财务报表中,按投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金额,投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相应的利得计入损益。
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该部分利得中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实质上是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当投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合营企业以换取其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时,投资企业应当在当期损益中确认归属于其他投资企业的利得或损失部分。
如果除了取得合营企业权益之外,投资企业还取得了除在合营中权益(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与此相关的损益。
确认损益=内部交易损益*收到资产价值/投出资产公允价值 题目中甲公司以账面价值880万元的固定资产出资,公允价值1000万元,确认收益120万元(1000-880)。另收到现金50万元,所以120万元中实现利得为6万元(120*50/1000)。
甲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甲公司上述对丙公司的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原则确认初始投资成本;投出厂房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120万元(1 000-880)确认损益(利得),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880 累计折旧 320 贷:固定资产 1 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成本) 950 银行存款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0 贷:营业外收入 120 由于在此项交易中,甲公司收取50万元现金,上述利得中包含50万元收取的现金实现的利得为6万元(120÷1 000×50),甲公司投资时固定资产中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120-6=114(万元)。
201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中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114-114÷10×9/12= 105.45(万元)。 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800-105.45)×50%= 347.28(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损益调整) 347.28 贷:投资收益347.28
(2)甲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借:营业外收入 57(114×50%) 贷:投资收益 57
你可以这样理解:1000万元出售款项,收到50万元,还有950万留待以后收,收款比例是5%;那么收益120万中实实在在到手的利得为120的5%,即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