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为父母,如父母去世或无监护能力,监护人可为祖父母、兄姐或愿意担任的个人组织,需获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被监护人父母可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协议确定,应尊重被监护人意愿。如有争议,由有关部门指定监护人,需尊重被监护人意愿。监护人变更需获批准,无监护资格者由民政部门或有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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