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或户主想迁移户籍,需要提供本人或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当事人或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分析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拓展延伸
申请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申请户口迁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如配偶、子女等;
2.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身份证页和本人页;
3.房屋产权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屋产权证;
4.迁入地迁入单位同意迁入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迁入地迁入单位同意迁入的证明;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入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入证明;
6.公民出境入境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证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迁入地派出所予以办理。
结语
当事人或户主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将准许落户迁入,并开具准迁证。当事人或户主需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