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安居工程”建设户
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
今年我县 “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户为100户,为了确保这一惠民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搞好调查摸底。各乡镇要把“安居工程”建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组织力量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农村“两户”家庭的住房条件、经济状况和建房意愿,在全面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把住房条件差、建房愿望强烈并有自筹能力的农村“两户”家庭确定为“安居工程”建设户。
二、严格审查把关。各乡镇要认真总结 “安居工程”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严格按照对象确认条件、建房要求和标准,从严把关、认真审核,确保2012年“安居工程”建设对象准确,目标落实。在对象确定上要尽量向“安居工程”空白村倾斜。建设户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
三、对象确认条件
1、夫妇双方均为农业户口;
2、在2011年12月31日前落实了绝育措施的二女户和领证的独生子女户;
3、生活相对困难、住房条件差;
4、近几年未安排灾民建设项目;
5、有合法的建房用地、较强的建房意愿和自筹能力; 四、建房要求和标准
1、房屋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房屋长度不少于12米,即一大间一小间);
2、房屋结构为砖木或砖混结构;
3、于2012年9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五、各乡镇务于4月15日前按照对象确认的先后次序将“安居工程”建设对象名单报送县人口计生局。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