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队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杜绝各类煤尘事故的发生,降低煤尘的危害,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凡我队入井人员均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凡是入井而未佩戴防尘口罩的一次对个人罚款10元。
2、我队井下使用的所有巷道均要安设防尘晒水管路,并且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每少一个阀门对管工罚款20元。
3、工作面打钻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坚决禁止干打眼,一旦发现干打眼的,对抱钻人罚款50元,对当班班组长罚款50元。
4、工作面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水炮泥,不使用水泡泥的对当班装药人员罚款50元、跟班负责人罚款100元。
5、装药完毕,要对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进行洒水,放炮自动喷雾的水截门要保持常开状态,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放炮后,再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放炮自动喷雾的喷头和专用供水管路。
6、工作面应安装两道喷雾,距迎头50米、100米安设两道全断面喷雾,水幕吊挂牢固,距顶板及巷帮不大于0.2米,胶管吊挂平直,喷头间距不大于0.5米,水幕必须封闭
全断面,雾化效果好。洒水装置的开关闸阀必须设在行人侧,且灵敏可靠,没有全断面喷雾的缺一个罚管工50元,未按照规定敷设的,对管工罚款20元。
7、皮带运输机或刮板输送机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且使用正常,凡是不能正常使用的喷雾装置每个对管工罚款20元。
8、坚持定期除尘制度,每天对整个掘进巷道冲刷一遍,包括掘进巷道的风筒、管线、电缆及巷壁,电器设备上的粉尘要及时清扫。每班对风筒、管线、电缆冲刷一遍,并认真填写洒水灭尘记录。凡是发现有明显煤尘的,每处对冲尘人员罚款10元,未进行冲尘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