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闽安监办„2010‟101号
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 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有效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省直单位2010年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档„2010‟18号)精神,结合本系统档案管理情况,拟出《2010年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档案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0年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要点
一、加强档案基础建设
(一)编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各设区市安监局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年内编制完毕本单位《机关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报档案局审批后执行。
(二)开展系统档案工作检查。加强系统档案工作指导,定期开展档案工作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档案规范整理、档案库房、档案设备、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等,促进系统档案管理规范化。
(三)加强专业档案管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和各类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按一事一卷规范整理。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监督管理各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安全生产专业档案管理。
(四)收集重大活动档案。重视收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建立专卷档案,列入永久或长期保管。
二、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电子文件管理。 坚持电子文件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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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电子文件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注重音像、电子档案收集,充分利用档案管理软件,对各类文件和安全生产专业档案资料等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二)推进安全生产档案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492号令)精神,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信息公开利用制度,通过整理和编发文件、资料,提供上网服务和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等方式,满足社会对安全生产档案信息的需求。
三、加强档案人员学习培训
支持档案人员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积极参加档案部门举办的档案岗位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设区市安监局档案人员年内争取做到持证上岗,县(市、区)安监局档案人员“十二五”内实现持证上岗。鼓励、支持档案人员参加档案职称评定。
四、 重视档案安全管理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实体、档案信息、档案库房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现存档案的安全。重视档案信息网络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档案数据库安全等管理,对各类文件和安全生产专业档案资料进行脱机备份,定期对存储档案信息的磁性载体、光盘进行检验,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五、推进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化。按照《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档案业务建设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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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厅„2010‟49号)要求,推进档案工作职责、制度和档案整理质量、统计利用、档案室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规范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六、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座谈会。下半年,省局将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讨论《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促进系统安全生产专业档案管理规范化。
抄送:监管总局档案馆、省档案局,省安全生产管理
协会、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本局领导,各处室,存档(2)。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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