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嫌疑人还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会不会批准一是人民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经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要求起诉的,人民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二是在人民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管辖的,或是由上级人民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