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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