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送达传票被拒收后,可以向快递部门投诉快递员并要求赔偿。会查明退回的原因后再次邮寄传票。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传票可以交给收件人本人、成年家属或单位负责人代收。若被拒签,可以邀请邻居或见证人到场,将文件留在住处,并在送达证上注明拒绝的原因和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视为已送达。
法律分析
退回的传票一般是会再邮寄的,收到退回的传票,会查明退回的原因后再邮寄。如果是快递员没送到,却自行写上拒收的,可以向快递部门投诉快递员,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可以联系,问明是何原因退回。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拓展延伸
传票退回后如何处理?
当传票退回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首先,您应该仔细阅读退回传票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地址错误或收件人不在,您可以与联系,提供正确的地址或要求重新投递。如果传票退回是因为其他原因,例如被告人不在或拒收,您可能需要向提交书面申请,解释情况并请求重新邮寄传票。在任何情况下,及时与沟通并遵循的指示非常重要。确保您及时处理传票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结语
退回的传票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处理措施。如因地址错误或收件人不在,可与联系重新投递。其他原因如拒收,需向申请重新邮寄。及时与沟通并遵循指示,确保及时处理传票以避免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六条 【本票的相应记载事项】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 【付款期限】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五节 付款 第五十 【期前付款】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