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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在农村包地找谁

来源:叨叨游戏网

法律分析:一、如果想在农村包地找谁?

1、想承包土地找县级以上地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2、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向县级以上地方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3)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补正。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名称和编号等。

此外还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发证机关及日期;

(2)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3)承包土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5)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应一致。

农村地区实行的是土地承包责任制,要想获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满足承包土地的条件,然后提出承包申请,此申请通过之后,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此证明之中,包含的内容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名称等的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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