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借款人写的名字是假的,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借款人是被逼写的借条,那么借条则无效;如果是借款人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故意写错名字的,那么此借条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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