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已经转移财产,可以向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发觉夫妻关系即将破裂,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应该共同清理汇总夫妻共同财产数目。若发现一方擅自处理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必要时要尽快聘请律师协助处理。
提起离婚诉讼前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可以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醒的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之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将解除财产保全。
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一、夫妻共有财产有错一方少分可以吗
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申请了财产保全,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对方转移财产的解决方式如下:
1、如未起诉或已起诉离婚,发现对方已转移财产,可向申请财产保全;
2、情况紧急的,未转让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申请财产保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