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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

来源:叨叨游戏网

1、申请的方式要符合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

2、申请的时间要及时。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作出判决前,判决生效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3、请求的对象和范围要明确。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

4、申请保全的措施要具体。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可以不予受理。

5、申请的条件要符合法律规定。

6、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诉讼保全是人民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的一种紧急的强制性措施。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如下: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

4.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5.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专利侵权诉讼财产保全是怎样的?

对于专利侵权诉讼前的保全措施,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诉前财产保全的一般规定: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四、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对已被查封、冻结的财产,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五、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六、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七、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财产保全怎么回事?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1、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3、人民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纠纷中是否有诉前财产保全的必要和可能?

确有必要,情况紧急,符合法律的是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多久查封?

人民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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