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程序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12个环节如下:
1、对征收范围的确定。
2、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的编订。
3、建设项目的立项。
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5、论证征收补偿方案。
6、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7、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8、听证。
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0、讨论决定。
11、落实征收补偿费用。
12、公告与进场。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集体土地房屋的征收程序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