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1、符合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2、开发商擅自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给第三人;
3、开发商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付房屋;
4、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交付;
5、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的,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的,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