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留抵退税的意思是指,当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额大于销售时收取的额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客观:
《关于深化改革有关的公告》
第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专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