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转让协议存在法律效力,但无法证实是否生效。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电子数据交换也可视为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可另有约定。合同应办理批准手续,未办理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违反义务需承担责任。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办理批准手续,适用前述规定。
法律分析
1、口头转让协议是生效的,双方可以根据口头协议并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但一方否认的情况下,单凭口头协议是无法证实该协议是否生效的。口头转让协议的变数比较大,双方事后也很容易因为转让的内容而产生纠纷,最终会影响到彼此的权益或是各方面的内容等等。
2、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4、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6、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评估?
评估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法律上通常要求协议必须是明确、具体且双方自愿达成的。口头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满足这些要求。其次,当争议出现时,会考虑口头协议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书面记录等。另外,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对口头协议的要求和效力有所不同。因此,评估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建议在重要事务中尽量采用书面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和避免争议。
结语
评估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法律要求协议明确、具体且双方自愿。争议时,会考虑证人证言、书面记录等。不同法律对口头协议的要求和效力有所不同。建议在重要事务中采用书面协议,确保法律效力,避免争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六条 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有关部门报请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
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总理、外交;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