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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一方不同意调解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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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同意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在判决离婚的同时,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不出庭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分两种情形处理:

1、以书面的形式向陈述意见的,可以依法按缺席判决处理,但一般也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2、不向人民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假如第一次判决不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可以不同意调解吗

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都应当先行调解,拒绝调解的后果有可能就是会判决离婚。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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