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是可以异地执行的,程序如下:
1、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2、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一、拘留十天可不可以保释
拘留10天可以保释。
满足保释条件后,家属或犯罪嫌疑人本人可以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由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两种保证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具体保释条件有:
1、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
2、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但社会危险性小;
3、病患或怀孕、哺乳的女性;
4、案件需要继续审理但羁押期已满。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如下:
1、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2、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刑事拘留需要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