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如下:
1、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3、一方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对夫妻抱怨太深,被告的坏习惯没有改变,双方关系极其恶劣,真的不能生活在一起,应该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不履行夫妻义务,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两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的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