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案
为全力配合推进市各项重点项目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阳光、高效、便捷”交易平台的作用,优化简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特制定此方案。
一、提供临时会员服务。中心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投标各方采用网上注册会员制,由于网上注册会员所需报送、上传资料较多,为避免首次参与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因注册环节时间过长影响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招标人、投标人可申请简易的临时会员暂时使用,临时会员须在开标前补齐相关手续,经审核转为正式会员。
二、简化项目进场手续。项目进场只需提供财政审批单,图审报告等必要资料,其余资料可在开标前有效时间内后补,从而提高招标工作效率。
三、充分竞争广泛告知。投标报名过程中如出现报名的投标人数较少、投标人之间竞争性较低,不适宜按时开标的情况,可采取变更公告中报名时间的方式,适当延长报名时
间。招标公告发布期间,项目负责人可采取短信通知的方式,广泛邀请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报名,实现项目充分竞争并提高一次开标成功率。
四、选取资格后审方式。由于投标报名采用会员制,投标人在注册成为会员时已完成资格初审,为简化招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投标成本,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均选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除特殊要求和重大项目外,原则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五、实行投标保证金预缴制度。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类别缴纳固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予交易中心账户。拟定以一年为期限,作为该年度所参加所有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使用。减少保证金反复缴纳,提高工作效率。
六、特定条件下缩短招投标时间。确定开标时间前,如招标人提出要求提前开标的书面申请,经全部投标人书面同意后,可视项目复杂程度及工期要求商榷将开标时间适当提前,从而缩短招投标时间。
七、提高招标文件流转效率。减少招标过程中各类文件的审签环节,将监督部门的审签改为备案,减少文件流转时间,缩短招投标时间。
八、简化招标方式重复审批。交易项目公开招标失败后可直接转为用谈判方式采购,无需财政局对招标方式再次审批,减少招标人往返办理次数,提高工作效率。
九、降低场内交易项目废标率。为提高一次开标成功率,变招标文件中部分废标条款为扣分条款,避免因投标文件制作等环节失误引起的项目废标,通过加大扣分条款的具体分值,否决出现重大投标失误企业的中标可能。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