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CPL-QW-HR-C03 版 本: A 保密等级: 发放编号: 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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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不得外借、复印拷贝,如需要查询相关规定,可到人事行政部借阅!
1.0目的:为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肃上班制度,使人事行政部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更为完善公司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副总经理以下级员工。 3.0权责部门;
3.1人事行政部:总部人员的考勤制作和公司全体人员的考勤汇总核查 3.2各办事处:各办事处的考勤制作 4.0内容: 4.1时间管理:
4.1.1公司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08:30-12:00;13:00-17:30,驻外机构、外勤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弹性调整;
4.1.2员工逾规定时间到班时:30分钟(含)以内为迟到,30分钟以上为旷工;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时:提前15分钟以内为早退,提前15分钟以上为旷工。
4.1.2.1迟到、早退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每月累计达三次(含)者,每超一次以旷工一天论;
4.1.2.2旷工按小时计算,旷工1小时以内的,按1小时论;旷工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按2小时论;超过2小时按全天处理;
4.1.2.3旷工按日平均工资的3倍扣罚当月薪资;
4.1.2.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 5日或全年累计旷工7日者,予以除名; 4.1.2.5如因季节变化或工作特殊的需要,总部全体需变更或临时变更上下班作息时间的,由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室批准后统一执行。如其它部门因工作需要变更上下班时间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室核准后报备人事行政部。
4.1.3每周六上午08:30—12:00为公司员工总结本周工作、异常反馈和下周工作安排及进展的总结汇总时间,管理依4.1.2条及所含内容 4.2考勤管理:
4.2.1上班实行打卡制;
4.2.2原则上规定总部员工早上必须到公司打卡(出差者例外),因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如确因有公务须办理而不能按规定时间打卡者,须知会其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待人员返回时必须到人事行政部进行补打卡并登记,详细写明外出事由、地点、返回时间,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有效。且无论何时回公司均需进行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4.2.3上班时间内,如需外出办事,超过15分钟的,须在保安处填具《外出登记表》,否则均按旷工处理。各外办由各外办负责人自行监控;
4.2.4外出办事须妥善安排时间,事毕即回公司登记返回,下班因公务在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者,须知会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否则人事行政部在核查考勤时,有权以其登记的最后一次时间为准,分别按早退15分钟(含)以内或旷工15分钟以上处理;
4.2.5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在工作时间内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按公司规定进行外出登记后才能离开公司。凡未进行外出登记者,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4.2.6员工出差,应详细填写《请假卡》,按规定逐级审批后,报备人事行政部,作为考勤制作的依据。出差人出差返回公司后,应于上班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核销假期,以利考勤制作的准确性;
4.2.7外出进行登记人员需对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
4.2.8公司总部人员考勤由人事行政部门指定负责人进行制订、核查和汇总,驻外部门由驻外部门负责人指定考勤负责人进行制订、核查和汇总;
4.2.9各驻外部门于每月5日12:00之前将部门负责人签核(并经出勤人员签名确认)之考勤统计表交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于每月8日(节假日顺延)前将各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表》交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
4.2.10员工对本人考勤汇总情况有异议者,需于知晓出勤情况起两日内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办理完相关手续。超时的考勤异议,人事行政部将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如员工出差在外,可于返回公司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考勤异议及复核申请,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核准后,可于下月的薪资中补发或扣除差异部分;
4.2.11各考勤负责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及时、准确制订、汇总、报送《考勤统计表》,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凡发现考勤负责人员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如实作考勤记录的,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另如发现有人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实,以双倍旷工论。 4.3请/休假分类及管理:
4.3.1事假:未能在规定工作日内正常上班需要缺勤的假别称事假。
4.3.1.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卡》,并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申请(假期超过一天的,需提前三天申请),按管理权限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查。如未获批准,自行休假者,作旷工处理;
4.3.1.2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逾假者以旷工论;
4.3.1.3事假按小时计算,事假1小时以内的,按1小时计算;事假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4.3.1.4若因临时性急事,不能回公司报到或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口头知会人事行政部进行登记,在返回公司上班的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4.3.1.5未经同意,擅自不到职30分钟以上者,均按旷工论处。
4.3.2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未能在规定工作日内正常上班需要缺勤的假别称病假。 4.3.2.1对于不幸患病需住院的员工,凭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患病员工可向公司申请病假,公司可根据员工病情状况和为公司服务年限以及在工作中的表现,同时依据《福利管理制度》对患病员工进行相应的有薪假和其它补助;
4.3.2.2公司给予员工有薪病假作为治疗或康复期时,员工在此期间不得在其他机构工作。否则,一经发现,将受公司行政处分,并扣除有薪病假的双倍薪资;
4.3.2.3如所请病假属工伤所致,即请病假时注明为工伤假,其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办理并专案呈报。
4.3.3婚假: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连续三天的有薪婚假(晚婚十三天)。员工婚假须凭结婚证和有关证明,在注册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使用并于请婚假的次月依《福利管理制度》进行婚金补助的发放。
4.3.4丧假:员工无论工作时限长短,其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在员工就职期间亡故的,均可享受有薪丧假三天和一定的丧金补助(见《福利管理制度》)。 4.3.5公休假/法定假日:
4.3.5.1公休假:周六、周日为公司的公休假日;
4.3.5.2法定节假日:指国家法律规定的节假日:元旦 :1天;劳动节:1天; 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 :3天;
4.3.5.3公司有权对公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的休息日进行公司的内部调整。 4.3.6有薪年假:
4.3.6.1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有薪年假。具体标准为:
工龄与年假天数对应表
为公司服务工龄(以入职日为准) 满一年 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天数(工作日) 3天 5天 7天 10天
4.3.6.2年假以天为单位,以入职满一年后一天到入职日当天为年度计算周期; 4.3.6.3对于不使用年假之员工按自动放弃处理,公司不再补发薪资类补贴;如因公司业务需要致使员工不能休年假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行政部核查,总经理核准,可按照员工应得工资给予相应补助;
4.3.6.4休年假以不妨碍工作进度为原则,须提前一周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报人事行政部备查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4.3.6.5部门员工同时休年假的比例由部门负责人直接掌控。 4.3.7其他有薪假:
4.3.7.1为支持、鼓励员工通过自修、自学、在职培训等形式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凡公司员工,无论其工作时限长短,在参加各类自费在职专业培训、自考、夜大等学习时,在其应试期间,均可享受有薪应试假(需提供准考证明);
4.3.7.2员工如申请规定以外之有薪假,需于《请假卡》附相关证明,并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并经核准后才能办理请假手续;
4.3.8任何级别请休任何假,都必须填写《请假卡》,有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文件方可请假;核准后,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请假无效,按旷工处理;且严禁口头请假,更不能带口信请假,凡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一律作旷工处理。
4.3.8.1普通员工请假:一天(含)之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核准;超过一天少于三天(含)的假期,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核准;
4.3.8.2主管级员工请假:三天(含)之内假期由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核准;
4.3.8.3经理级以上请假直接由总经理审批。 4.4各种休假的薪资待遇标准:
4.1.1事假按应得工资的日平均工资100%扣除当月工资;
4.1.2其它有薪假按应得工资标准核发,如整月无出勤的有薪假别均按员工基本工资进行发放;
4.1.3由于公司统一放假或临时停业、停产等原因导致员工不能正常上班而休假的,公司发放基本工资,如休假期在3个月以上,而公司也未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休假3个月以后,给员工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发放;
4.1.6薪资结构以底薪+业务提成的人员的各种扣补项目,均按其基本工资进行扣补。 4.5值班管理(此条仅适用于总部人员):
4.5.1安排员工公休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值/加班,实行补休制;
4.5.2公休假日补休实行年度内清,如跨年度,于跨年度内六个月内休完,未休视自动
放弃。如有特殊情况,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备人事行政部; 4.5.3员工申请补休,需填写《请假卡》经审批核准后方可补休;
4.5.4员工值班应按照值班表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由值班人员自行调配但须报
备人事行政部。否则,以旷工论。
4.6考勤表符号识别
考勤天数统一按22天/月计算,考勤记录符号为:出勤“√”、迟到“※”、早退“◎”、旷工“×”、加班“☆”、事假“□”、调休“▢”、病休假“■”、值班“★”,5.0相关制度:
5.1《福利管理制度》 6.0相关记录: 6.1《外出登记表》 6.2《请假卡》 6.3《考勤统计表》
。 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