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文件部署,结合项目部当前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摸清并动态掌握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带头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促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量明显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做到人人提高检查标准、要点并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成立实施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行动落实各项规定措施,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监督部,负责监督各项工作开展,重点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督查、终端安全管控、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开展等方面,收集、汇总、报送专项行动有关开展情况。
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主要实施任务 1、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组织研究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研究相关业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研究部署开展全面自查自改。。督
促建立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健全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单位同类事故隐患。
(2)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使用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组织对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排查整治。针对本单位分包安全管理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项目是否对分包商资质、业绩、能力和安全记录等进行核查,与分包商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要求和双方安全责任边界,分包商是否建立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将分包单位及关键岗位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时及时督促整改。
2、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
结合实际,紧盯《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附件1),检查项目脚手架、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任务落实
深入推进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按照实施细则,围绕“强化安全生产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终端环节安全管控、强化
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事故预防、强化应急观念保障”6个方面36项行动要点,按计划推进落实,着力提升本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四、实施安排
从2023年5月18日开始至12月结束,根据公司要求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即日起至 2023年5月22日 )
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 (202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全面持续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建立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摸清底数、动态更新,明确整 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工作要求,有力有序开展整治整改工作并整理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三) 督导帮扶阶段 (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公司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建立公司领导分片包保督导机制,每月进行一次全覆盖督导检查。每月不少于3天驻场对应工区,监督指导开展专项行动,建立隐患台账。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进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重点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理。要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5月25日前各项目要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7月1日前项目报送
阶段总结,12月15日前项目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每月29日前报送上月督导检查发现所辖区域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