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同研究视角的文献综述
摘要:农村金融的完善是我国金融完善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一部分,此文就目前学术界关于农村信用社的研究视角从风险,经营状况与经营绩效,产权改革和创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其中风险从金融风险。风险监测指标和模型两个方面进行总结,产权改革和创新形成了四种代表性的观点有:合作制放弃派,合作制,实行股份合作制,主张权力下放、多元模式并存等。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金融
1.引言
中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一种特别的金融机构,也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合作金融的具体金融组织形式,农村合作金融以其特有的方式,实现着为农户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宗旨和目标。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组织形式体现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充当着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农村金融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风险
2.1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风险的研究
何问陶、蒋海(2000)的研究指出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产权关系、法律地位一直未能很好地界定,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的不顺,从而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矛盾与问题,集中表现在:市场竞争力显著下降,亏损面与亏损额急剧上升,经营状况开始恶化,部分地区潜伏着较大的支付危机,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许崇正(2002)认为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规模较小,但人均年度费用很高,另外经营状况堪忧,经营亏损面较大,而且中国农村合作金融股金偏低、自有资金数量十分有限。
张强、王鑫泽(2000)的研究认为我国农村信用社机制的风险,其重要的根源在于信息机制的缺陷,信息披露对于改革我国农信社信息机制、加强风险控制具有突出意义,在实施风险监管过程中必须得到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的系列制度保
证。农村信息呈现出不规范的信息质量特征与低分散度的分布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机会主义倾向很难得到抑制。农村信用社组织的缺陷实际上是信息机制的紊乱以及对农村信息规范化治理不力的双重后果,这也是农村信用社监管与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仅注目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组织改革,因为能否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组织治理结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的约束。所以要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风险控制,其途径有两条:一是理顺信息机制;二是加强农村信息规范,加快信息技术的应用。
仇焕广、王济民、苏旭霞(2003)的研究认为引起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干预,地方干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决策,使其自主权受到侵害;企业原因,有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而出现亏损,无力偿还贷款,造成信用社不良资产增加;内部管理原因,金融机构责权不对称,致使对信贷资金管理缺乏切实有效的措施,在经营过程中,金融机构疏于调研,重放轻收,违规贷款,造成了信贷资产质量低下。
2.2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指标和模型研究
如王进诚(2002)认为目前农村信用社监管指标体系还存在内容上有空白、目标值与实际值差距过大等问题,他通过增加指标、删除指标和变更监管指标,将原来四类23个监管指标调整为五类18个指标,试图建立适用于农信社行业系统的监管指标体系。新建立的监管指标在体系上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监管内容上还是不能覆盖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遇到的主要风险,特别是没有衡量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指标,而这两类风险对农村信用社的运行状况都会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除了关于农村信用社综合风险评价体系的研究以外,林平、赵永伟(2001)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农村信用社的研究。的判断标准很多,如资不抵债、被关闭、清算或接受大量的救助等,本项研究以是否发生挤兑作为判断标准。收集了1998—1999年间某地区139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社(不包联社)作为实证研究的样本。其中正常信用社50家,发生挤兑的信用社家。对农村信用社预警的指标进行了筛选,共选取了16个指标,运用了偏相关、多元判别和logistic等方法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真正对信用社危机发生有显著影响的只有不良资产比率、营业费用率、资产利润率和资产流动性比例4个指标,并以此建立了较具解释力的危机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实证结果表明尽管近两年来农村信用社的挤兑很多被认为是受到公众信心因素的影响,但是,农村信用社的挤兑有其深刻的财务根源。收益水平和资产质量状况是最主要的预警指标,其预警效果已达到80%以上。信贷资产风险过高是农信社发生的最基本因素,盈利性是判断银行是否发生危机的最主要的预警信号。
该模型在判断农村信用社是否会发生挤兑时,有较好的解释能力。但是对处于正常经营阶段的信用社,还缺乏风险综合评价的能力。信用风险是农村信用社面临的重要风险。马九杰(2001)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农户和企业
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的研究,认为信用社的信用风险评价还很难运用较复杂的模型。因而,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信用风险评价主要还应加强对传统方法的有效运用。一是加强和完善专家主观方法的应用,并加强对贷款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信用贷款的分类分级管理。三是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系统,通过搜集和建立相应的数据档案,运用分析模型,有效评价信用风险,为信用社贷款决策和贷款定价服务。四是针对农村金融的特点,适当进行信贷配给。
农村信用社所遇到的风险还包括利率风险。粟建平(2004)的研究从重新定价风险、基本点风险、内含选择风险、收益曲线风险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农村信用社的利率风险。研究发现1996年至2002年利率下降期间,农村信用社都是保持正的资金敏感缺口。说明我国农村信用社利率风险的意识十分薄弱,即便意识到了利率波动对业务产生的不利影响,依然不知该如何控制和管理风险。长期以来,由于严格的利率管制,农村信用社缺乏利率风险管理方法与手段,业务单一,投资渠道少,承受利率变化的能力弱。在利率频繁变动的情况下,出现经营风险是难以避免的。
程恩江、褚保金(2003)的研究结果显示补贴依赖指数(SDI)及其变化有重要的含义,其方法可以估算农信社及农信社联社消化历史遗留不良贷款的能力,即在不影响农信社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多大部分的历史不良贷款能被农信社及联社消化。相应的方法也可以经过修改后应用于分析历史遗留包袱的影响,从而对单个农信社当前的财务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可以对农信社财务状况和信用社主任们的经营业绩给予评价。SDI值用以反映单个农信社财务经营业绩比目前用以评价农信社经营状况的指标,如资产和资本净值报酬率更为可靠。
3.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状况与经营绩效的研究 3.1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状况的研究
Brandt、Park、李芸和汪三贵根据1997年对浙江、江苏、山两、四川等省信用社调查,结果发现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信用社的经营状况也越好,Park,Brandt and Giles(1997)发现信用社与合作基金会的竞争提高了双方的经营效率。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扩大金融服务(包括数量和品种1,满足农村融资需求。只有在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中,才能有足够的信息比较判断不同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从而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章奇,2004)。
汪三贵、李莹星(2004)的研究表明信用社不良贷款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历史上累计起来的,2002年不良贷款率中的1/3可以从1997年不良贷款率的高低得到解释。信用社在当地面临的竞争压力对信用社改善经营状况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产权不清和缺乏长期的激励是影响农村信用社绩效的重要原因,在基层信用社导致的直接后果是行为的短期化,没有人对信用社长远的可持续发展负责。李芸和汪三贵(2002)的研究表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自20世纪90年代后日趋恶化,资产质量下降,风险加大。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业务相对传统,存款在其资金来源中占绝对优势。农村金融机构很少主动通过金融市场融通资金,从一定程度上反
映出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单一。面对着日益恶化的贷款业绩,不断下降的存贷比和多变的经济机会,农村信用社也在不断地调整贷款在不同客户群中的分配。沿海省份贷款主要是向私企贷款转移,而内陆省份则倾向于减少对企业的贷款增加其他类贷款,贫困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更愿意把贷款贷给农户。
3.2关于农村信用社经营绩效的研究
卞月波(2004)使用补贴依赖指数(SDI)对江苏省农信社的改革绩效进行实证分析,指出江苏省农信社的改革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而历史包袱可能是影响信用社财务可持续能力的重要因素,认为从到地方均的一系列扶持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能力,覆盖面明显扩大,使得主要客户群得到了一定的利益。
李莹星(2005),姜东民(2006)都曾使用SDI对四川西充县和浙江鄞州农信社的经营绩效进行分析。马君(2005)以利润实现率、人均利润率、存贷比率、不良贷款下降完成率、新增不良贷款率、存款增长率、增资扩股完成率等作为指标,使用功效系数法对C市农信社及其下属16个区(市)县联社进行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指出提高资金利用率、建立动态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C市农信社提高经营绩效的关键。此外,胡辉(2006)从安全性、流动性、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发展能力和效率等方面分析了贵州省某市农村合作银行在该市商业银行中的综合竞争力,指出产权制度和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较低的资产规模、偏低的员工文化素质、高级金融及管理人才的缺乏、技术进步落后和资金配置效率低下是导致该农村合作银行效率不高的原因。
4.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权改革和创新
4.1合作制放弃派
以谢平(2001)为代表的合作制放弃派,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争论》一文中基于20年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和当时的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作了分析,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94年的定义,合作金融的基本特征应该统一表现为四个方面:自愿性;互助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但是,对应这四个基本特征,我国正规的合作金融从来没有真正存在过,因而我国农村没有合作制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出发,认为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方向应该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何广文(2001)认为,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既不符合经典合作组织的本质特征,也不符合现代合作社的基本特征。
4.2坚持合作制
以韩俊(2002)为代表的一批学者认为,在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应坚持合作制。农民的弱势地位,农村的弱势环境,农业的比较利益低下,使得“三农”难以从商业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支持与服务。合作金融是我国现存的能够满足“三农”金融需求的最有效的金融机构,在我国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需要。
4.3实行股份合作制
陈耀芳(2002)认为,股份合作制既可保证农村信用社不偏离服务“三农”的目标,又有助于建立有效的外部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
4.4主张权力下放、多元模式并存
马忠富(2001)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一文中运用西方经济学,分析了农村信用社制度异化的原因,并提出农村信用社新的多元化发展框架。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何广文(2003)提出,农村信用社制度创新,不存在“最优模式”。从功能视角出发,只要有利于“三农”,农村信用社的未来模式不应只有一种。
通过以上各位学者的分析可以看出,关于产权的组织模式一直是争论不断,而选择合理的产权组织形式是农村信用社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为此,罗润年(2005)强调,考虑到地区差异,应允许将组织模式的选择权下放到地方和农村信用社自身。冉璐(2005)认为要因地制宜地构造农村信用社产权组织形式,但都不能偏离服务“三农”的方向。而事实上,已经有官方人士和学者对此表示了忧虑。胥德勋(2005)认为,此次试点改革由上而下的产权改革设计并没有体现出(反而远远背离了)《方案》设计之初所要体现的“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农村信用社在改革模式和推进方式选择上主要表现出了严重的创新误区和创新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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