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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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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考评制度

一、各级护人理员每年获得继续教育学分25分,其中Ⅰ类学分达到10学分

(中医护理项目不少于6分)。二、

各科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专业培训计划,并组织专科理论、技能的培训,

通过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各项考核的成绩录入个人分级管理档案。三、

各系统组织护理人员按时参加护理部组织的业务学习,每次参加人数应

大于科室人数的25%。分层次培训到课率达90%以上。四、

各级护理人员定时参加组织的理论、操作考核,迟到10分钟取消考试资

格,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理论≥80分,操作≥85分。五、

护理人员均应接受心肺复苏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可上岗为患者提供护

理技术服务,从事麻醉、急诊、等专业护理人员应具备较高水平的复苏与支持技术。六、

护士长对入院0-12个月护士每三个月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评价及同事间

评价一次、入院13-24个月的护士半年评价一次、入院满24个月以上护理人员一年评价一次,综合评价成绩放入护理人员分级管理档案。七、

每年对N级护士综合考核评价一次,并填写《东昌府区中医院护理人员

准入申请审核表》进行资质审核,副主任护士及以上人员每年完成综诉一篇。八、

对产假、进修、病事假等超过3个月以上返岗者,科室对新增制度、流

程、等标准和床边综合能力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填写《东昌府区中

医院护理人员准入申请审核表》,经护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岗。九、十、

护理部每年对护士长进行综合评价一次。

各层级护理人员培训考核结果与科室和个人评优挂钩。

十一、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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