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考评制度
2013年4月第1次修订 2013年4月执行 1.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对照护理人员考核标准,认真做好全院护理人员各项考核。 2.及时将考评结果向人事部门、护理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为管理部门对护理人员进行选拔、使用、晋升职称、奖励等提供依据。
3.考评负责人为护理人员的直接上级,负责与考评对象进行考评沟通。
4.各级管理组织客观公正地评价护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促使护理人员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提高两个效益。
5.将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于全面了解护理人员潜能,及时发现护理队伍中的绩效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
6.为护理人员的薪酬决策、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岗位轮换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