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神朔铁路大中修项目经理部
施工安全防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神朔铁路是Ⅰ级重载运煤专用线,双向电化,自动闭塞。2011年计划外运煤炭19000万吨,运输十分繁忙,且万吨列车现已经开行,本次施工必须保证不影响正常运输。阴塔至南坡底(K144+246—K197+348)间站内及区间利用非天窗点进行焊轨、填筑枕木头、倒运旧轨、散路料、路容整理整修、地锚拉杆施工。
二、对安全防护的要求
①防护员、联络员选派责任心强、经严格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一经派定后不任意调换。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工作时,坚守岗位。
②防护使用的携带电话、对讲机,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严格执行复述制度,防止错听。
③驻站联络员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与工地防护员至少每3~5min通话一次,如果通信联系中断,工地防护员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机械转移,尽快恢复线路;在恢复工作未完或未全部转移前,不撤除防护。
④因特殊原因在施工点内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不允许放行列车,不允许撤除防护。 三、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的措施
(1)既有线做到施工“六不准”:即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没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不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不准施工;需要封锁线路而没有足够的封锁点和施工天窗时不准施工;没有保证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2)在既有线旁施工时所有施工车辆、机具、材料、弃碴、堆料不得侵入限界,人员跨越铁路“一站、二看、三通过”。
(3)工地堆放的材料、机械设备应距线路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保证线路畅通。 (4)具体施工前,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水管等隐藏设施,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5)在既有线旁施工时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未设好防护标志的,严禁施工作业。防护距离根据施工项目位置按《技规》第十四章第291~295条对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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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中严禁将能导电的工具或物品同时接触轨道两侧的钢轨,或绝缘接头前后的两根钢轨。
(7)做好施工防护。选派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业务熟、反应灵敏的职工担任施工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标志。
四、保证既有线人身、设备安全的措施
(1)对在既有线上和既有线旁进行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保证行车人身安全的系统教育。
(2)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设置标志鲜明的安全防护标志。 (3)各种宣传标志不得与行车信号相干扰,夜间照明设施不得影响信号显示。 (4)施工人员必须坚持标准化作业;杜绝“两违”,即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
(5)出工前,施工作业领导人和安全员要对各种机具进行检查,不得将有碍安全的机具带到工地使用。
(6)施工作业,须在符合规定的施工领导人领导下进行。施工领导人应根据人员、作业项目、天气等情况,具体布置安全事项。
(7)上桥作业时,必须设防护人员,当视线不良时应增加联络员。必要时应设置驻站人员。
(8)砂轮切割机必须有防护罩,使用前先检查轮片是否完好,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镜,防止轮片或碎渣飞起伤人。
(9)在电气化区段施工时,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与牵引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距离。
中铁十一局神朔铁路大中修项目部
201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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