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批准部门】浙江省(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7.07.28
【发布部门】杭州市(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08.10 【实施日期】2017.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2017年6月28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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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的决定
(2017年6月28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批准)
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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