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府发[2011]15号
放珠镇2011年“五一”黄金周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健全完善“五一”期间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加强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二)、开展统一执法行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集中、安监、农机等执法力量,统一开展道路安全执法行动,尤其要加强对客运行业的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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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加强对公路运营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把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严禁“三无车”、农用车违法载人。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安全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各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关要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摆放是否到位、是否在有效期内、能否正常使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四)、狠抓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遏制矿山安全事故 1.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禁“三超”和突击生产,及时更换陈旧失效的风机、继电器、自救器等影响安全的设备设施,确保质量良好。节后煤矿已经复工,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确保每个班次作业都有一名矿领导。 2.狠抓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非煤矿山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高处坠落、放炮伤人、矿山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1.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牵头,对全镇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督查,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现场督导组严防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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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各行各业也要针对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放珠镇 二0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