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中医字[2013]5号
关于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有关问题
请 示
汾阳市卫生局:
依据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中〔2013〕2号)精神,我院计划申报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按照评审标准要求,医院床位配置、人员编制及急救设施目前存在以下问题,特向上级请示:
一、床位编制
我院目前编制床位为60张,实际开放病床60张。按照“二级甲等”医院评审要求,医院最少病床配置为100张床(缺40张)。该问题已向汾阳市卫生局、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请示。我院新建医院标准设置床位为120支。
二、人员编制
截止2013年3月,我院现有在编人员91人(汾编办[2011]40号批准编制为108人)。按照“二级甲等”医院人员配备标准,编制床位至少100张,每张病床应配备1.5人计算,总数需150人员,人员缺口59人。其中中医执业医师13名,护理人员22名;医技人员5名(检验技师2名;影像专业人员2名,心电图技师1名)行政及工勤人员19名(行政管理3名、财会3名、网络维护人员1名、信息人员1名、清洁人员7名、保安1名、水、
电、医疗器械维修各1名 )。
三、急救设施
按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应急管理部分)要求,医院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任务,救护车为重要救援设施,我院现有长安之星救护车一辆,为2003年年初购买,使用期已达十年,现已不能正常使用,为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和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助的需求,急需配备救护用车一辆。
请领导审阅,批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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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抄 送: 汾阳市卫生局
汾阳市中医院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