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在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____(章)
被许可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____)获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____)。 _________(被许____)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____)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____)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____)使用,且________(被许____)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____ 本合同许____是________(许____)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____)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____)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____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 许可
3.1 许____允许被许____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 被许____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____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____同意,许____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____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____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____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____支付该年度许____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____不需向许____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____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____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____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____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____同意,许____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____造成任何损失,许____保证使被许____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____进行赔偿。 (c)许____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____的要求,在被许____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____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____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 被许____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____所有。
6.4 被许____的义务: (a)非经许____同意,被许____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____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____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____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 无论
8.1和
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许____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____该等终止。一俟被许____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____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 许____的陈述和保证: (a)许____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____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____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____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____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____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 被许____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__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被许____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被许____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____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____有约束力的责任。 (d)被许____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1条 不可抗力
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标准样书.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2条 其他规定
2.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2.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2.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的行使。
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3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许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许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4.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法律解释。
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5条 附则
5.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5.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许可人: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_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_(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 许可
3.1 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可人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 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6.4 被许可人的义务:
(a)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 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 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许可人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含地区号):
国籍:
是否再许可:
被许可人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含地区号):
国籍:
代理组织名称:
许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
许可使用合同终止日期:
商标注册号: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许可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注:
1、许可使用合同另附。
2、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栏目。
3、收费标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300元。
4、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5、共有商标许可,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6、再许可人提出备案申请的,应将其有关情况填写在许可人相应栏目,并在是否再许可栏目中注明。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内在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 乙方: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章)被许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返
合同编号:
许可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被许可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一条 授权范围
1.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2.商标标识:(另附页)
3.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 。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 (普通/独占)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6.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1) ;
(2) ;
(3) 。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使用费。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 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于甲方。
甲方账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甲方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6.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 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7.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已生产未销售的,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乙方应列明详细的产品和数量清单交与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9.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及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法人,各自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第三条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本合同终止,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于因此而产生的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交易程序
1.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年 月 日到 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2.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的义务全部完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甲方商标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
2.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和门市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4.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3.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附件:
附件一:商标标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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