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皋兰县: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严禁在下列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100米区域;
(二)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100米区域;
(三)汽车站、公共停车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等;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七)县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倡议人:
时间:
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尊敬的居民们:
你们好!
随着荣成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曙光社区也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小区内草木葱茏,环境清洁。小鸟也喜欢来这空气清新的地方休憩。可个别居民没有提高意识,随意破坏这优美的环境,燃放烟花爆竹就是其中之一!请广大居民引起高度重视,不要影响到您的诚信等级!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每逢结婚庆典、过年过节,人们为了增加喜庆欢乐气氛,都会燃放烟花爆竹。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害!
大家知道,火是无情的恶魔,它烧毁了多少财物,吞噬了多少生命!一栋壮观的`大楼,人们可以在里面快乐的生活,但一场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瞬间将这些化为灰烬。绿油油的草坪,枝繁叶茂的大树,小鸟在枝头歌唱,这美丽的社区绿色画卷,也会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瞬间消逝!
烟花爆竹简直比恶魔还凶狠,它让一个幸福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难道我们还有理由再去燃放它吗?
烟花爆竹还会污染空气。燃放时,会释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或有毒气体,并产生碳粒等烟尘。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使空气混浊,刺激人的呼吸道,伤害肺组织,对神经系统,眼睛有一定的损害作用,真是个无形的“杀手”!现在我们空气质量大幅下降,与燃放烟花爆竹也有直接的关系!
居民朋友们,为了你们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子孙后代,请不要再燃放烟花爆竹了!我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做烟花爆竹,不买烟花爆竹,不放烟花爆竹!看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上前劝!我深信,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我们的社区将会变得更加美丽!
倡议人:
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年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导致空气、噪声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环保、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1、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2、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4、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关于县城部分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搭设拱门的通告》要求,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
5、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销售伪劣产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市民朋友们,蒲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创建文明城市,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让我们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来营造蒲城的碧水蓝天。
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群众、朋友们:
大家好!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会释放大量的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守护蓝天白云,减少环境污染,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积极响应市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节期间(1月14日—2月20日)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一、倡导禁燃禁放理念,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
积极从自我做起,春节期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向家人、邻里和亲友等发出倡议,更多地选择生态、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享受节日的喜庆和欢乐。
二、开展禁燃禁放行动,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
在春节期间积极响应号召,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在小年、除夕夜、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坚持在整个春节期间的,不运、不买、不存、不放烟花爆竹。
三、坚持禁燃安全措施,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守护者。
不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
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
对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维律尊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或者以禁止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1万元到3万元罚款;或由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