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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最长为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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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中的拘留的期限,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是最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一,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行政处罚的期限超出了法律的规定就构成违法,行政机关需要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赔偿。

一、行政拘留的程序如下:

1、首先,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机关负责人批准;

2、然后,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

3、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行政拘留程序违法补偿的步骤如下:

1、赔偿请求人先向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决定赔偿的,会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要是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也会在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若是机关在规定期限内还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提起行政诉讼;

4、若是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提起行政诉讼;

5、行政赔偿诉讼由按照行政诉讼的程序进行处理。

总之,对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不超过15天。但要是有多种违法行为需要作出处理的话,先是分别决定具体的处罚,之后再合并执行最后的处罚。这个时候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也是有期限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天。

一、错拘有国家补偿吗?

对于被错拘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当事人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中条规定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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