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双倍返还定金的计算方法和要求,以及《民法典》对双倍返还定金的依据。要求满足定金合同合法成立、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有因果关系、存在违约行为和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等条件方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分析
一、双倍返还定金如何计算
双倍返还定金一般是返还定金的两倍。比如:定金2万元符合法律规定,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4万元。如果定金2万元超标,假设法律允许1万元定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的数额为2万元。所以,甲方能从乙方退回的款项数额为3万元。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主张返还双倍定金,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一)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第一,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定金合同不能离开主合同而存在。
第二,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
第三,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四、定金合同须以货币为标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二)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只有在满足了上述四个条件后,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三)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四)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
三、双倍返还定金的民法典依据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双倍返还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在满足定金合同合法成立、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有因果关系、存在违约行为以及合同目的落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作为律师编辑,我们应当根据合同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合同的正当履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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